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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缴,于3月21日正式开启,当天发表了一篇关于个税申报话题的文章,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喜爱,在回复众多留言的同时,我也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
为表达我的感谢之情,特整理了部分网友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到还在困惑中的各位!
问题一:个税APP上显示任职两家公司,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该怎么办?由于这个问题出现的比较多,且本人也亲身经历,所以第一个来回答!
【1】如果是曾经任职的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点击右上角“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即可。税务机关会将信息反馈给该公司,由该公司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
【2】如果是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有两种操作方法可解决。
1.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从未任职”方式,把情况反馈给该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2.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从常用业务里找到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对所得类型逐个排查,找到自己未任职的公司进行核实,然后点击右上方的“批量申诉”。
您点击申诉后,“个人所得税”APP相关任职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您,敬请留意。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2022年度内,应当缴纳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减去法定的扣除项目和减免税额后的余额。所以,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基础,并不是补税或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