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普法
近年来,各类奇葩证明不断,如:
- 孩子撕钱后,去银行兑换,需要出具孩子撕钱证明;
- 取过世老人存折里的钱需要提供双方是母子关系的证明;
- 丈夫过世后房子过户更名,需要提供死者的证明;
- 甚至有网友爆料,买房子需要提供无罪证明,“难道有前科的人不允许买房子住吗!”……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公布了以下18种证明确实不在公安部门开具。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证明不归公安部门开,应该归谁开呢?
1.身份证号码升位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即10)用“X”表示,其由固定公式算出。
咋办: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姓名写错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公安派出所,而且派出所也不知情,所以不应出具证明。
咋办:公民应当到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来公证证明。
3.身份证丢失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
解释:公安机关在办理补办身份证上没有附加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咋办:对于身份证损坏丢失的,市(县、区)局都有身份证办证中心,到那里不但能补办,还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4.身份证就代表身份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
咋办:身份证和户口簿本身就能代表公民身份,可以直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