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7年来,涉家庭暴力的人身伤害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报告显示,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标志着我国依法推进反家暴工作进入新阶段。2016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加强防止暴力侵害,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5万余份,签发率由2016年的52%提升至2022年的77.6%,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越来越广泛,逐渐成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可用、会用、有用的自卫武器。
报告指出,2021年,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显示,在婚姻生活中女性遭受过配偶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比例为8.6%,比2010年下降了5.2个百分点,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的成效。报告指出,7年来,社会公众反家庭暴力意识逐步提高,家庭暴力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司法机关干预处置家庭暴力更加及时,涉家庭暴力的人身伤害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下降。在强化干预处置措施方面,一是实行强制报告,解决未成年人遭家庭暴力“发现难”问题;二是及时出警告诫,预防家庭暴力行为激化升级;三是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防止暴力侵害;四是行使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涉家庭暴力犯罪案件。
报告指出,法律实施以来,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妇联、共青团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700余个,依托村(居)委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26万余个,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涉及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的法律援助案件8900余件,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超过206万人次。
(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