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的内容由礼仪的主体、礼仪的客体、礼仪的媒体、礼仪的环境四项基本要素构成。
礼仪的主体:即礼仪活动的操作者和实施者。可以是个人,可以是组织。
礼仪的客体:即礼仪的对象。从内涵上讲,它是礼仪活动的具体指向者和承受者。从外延上讲,它可以是人,可以是物;可以是物质的,可以是精神的;可以是具象的,可以是抽象的;可以是有形的,可以是无形的。礼仪的客体与礼仪的主体二者之间既对立,又相互依存,而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礼仪的媒体:即礼仪活动所依托的一定的媒介,它实际上是礼仪内容与礼仪形式的统一。它由人体礼仪媒介、物体礼仪媒介.事体礼仪媒介等构成。这些礼仪媒介往往是交叉、配合使用的。
礼仪的环境:即礼仪活动进行的特定的时空条件。它可以分为礼仪的自然环境与礼仪的社会环境。礼仪环境制约着礼仪的实施,决定着实施何种礼仪与礼仪的实施方法。
由上述四项基本要素所构成的礼仪,依据其适用对象、适用范围的不同,礼仪分为政务礼仪、商务礼仪、服务礼仪、社交礼仪、国际礼仪等基本分支。
政务礼仪:亦称公务员礼仪。指公务员在执行国家公务时应当遵守的礼仪。
商务礼仪:指公司、企业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一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士,在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仪。
服务礼仪:指各类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应当遵守的礼仪。
社交礼仪:亦称交际礼仪。指社会各界人士在一般性的、日常性的交际应酬之中应当遵守的礼仪。
国际礼仪:亦称涉外礼仪。指人们在国际交往中,同外国人打交道时应当遵守的礼仪。
政务礼仪、商务礼仪、服务礼仪可以统称为行业礼仪或职业礼仪。
社交礼仪、国际礼仪可以统称为交往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