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确。
最早之前大写的“元”确实是“圆”,但是根据1995年的时候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里面第十七条中规定: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不再是以前的“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1995年《银行法》颁布以后,“元"就已经取代了"圆”,所以"圆”已经属于过去,现在都是以"元”为大写。
此外,在2005年的时候,我们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里面也写到:人民币的单位为元。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去书写人民币的单位的时候,都应该使用“元”而不是“圆”。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考虑“元”的大写写法应该还是“元”,而不是“圆”。
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人民币的大写
1、在中文大写的金额数字的前面,是应该标明“人民币”的字样,大写的金额数字应该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2、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个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
数字大写
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
为了确保金融、税务、财务等制度流程的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经济、财务等法律法规问题,请大家务必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