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觉得自己的案子拖了很久,法院却还没有判决?陈律师来告诉大家原因。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下列情况下,以下期间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
·一、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可以决定延期一个月,这一个月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
·二、公告期间、鉴定期间。
·三、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期间,以及法院之间处理管辖权争议的期间。
·四、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五、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
·六、中止审理的期间。
·七、案情重大、疑难,需要由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案件,至提交审判委员会之日起,至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止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您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