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经营所得
一、应纳税额及缴纳税费时间
1.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
按税务局的规定按季申报个税,然后在每年的3月31日之前完成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缴。
二、适用税率表
三、案例解析
小松于2022年10月创办阳阳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2022年10月~12月取得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为80万元。其中,列支小松工资1.8万元、家庭消费性支出2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标列支1.2万元,小松当年无其他所得,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0.5万元和0.4万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为0.6万元。假设税务机关认定为按季申报,请问小松如何办理2022年度的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申报?
解析:
1、预缴申报
2023年1月办理2022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文件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第8行的填表说明,因阳阳工作室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小松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第8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根据本年实际经营月份数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的合计金额。
第四季度减除费用:0.5×3=1.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100-80-1.5-0.9=17.6(万元);
应预缴个人所得税:17.6×20%-1.05=2.47(万元)。
2、汇缴申报
2023年3月31日之前办理202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工作室列支投资者小松工资、家庭消费支出、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应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增加额5万元(1.8 2 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文件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第42行的填报说明,投资者减除费用为6万元。
专项附加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
202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80 5)-6-0.9-0.6=17.5(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7.5×20%-1.05=2.45(万元);
应退个人所得税=2.47-2.45=0.02(万元)。
04
财产租赁所得
一、应纳税所得额
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三、案例解析
案例一:
小松在6月份取得自有商业门面租赁收入10000元,发生修缮支出1000元。请问:小松的租金收入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1-20%)==72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7200.00×20%=1440.00元
案例二:
小梅在8月份取得自有商业门面租赁收入1000元,发生修缮支出100元。
请问:小梅的租金收入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1000-800-100=100.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100.00×20%=20.00元
05
财产转让所得
一、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注意:如果纳税人转让的是房屋,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案例解析
居民小松于2022年1月在拍卖所拍的一幅字画,价值20000万,缴纳税费2000元。2022年12月小松将该幅字画卖出,价格40000元。请问:小松此次卖出字画的行为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40000-20000-2000=180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18000×20%=3600元
0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一、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注意: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案例解析
小松最近买彩票,中奖30000元,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交个税额为:30000×20%=6000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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