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冈市团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陈莉,给自己配了一间30平米休息室,在网上引起了热议,那到底这项行为是否违规呢,笔者明确告诉大家,肯定违规。在县级机关,正处级(县委*、县长)干部规定办公用房是30平米,副处级(副*、副县长)干部规定办公用房是24平米,而陈莉属于县级正科级干部,按规定可以有18平方米的办公面积,而她单单休息室就达到了30平米,达到了县委*的办公用房面积,违规板上钉钉。
局长30平米休息室
可以看到很多网友在为陈局长叫屈,但体制内卡办公用房面积卡到近乎变态,每年机关事务管理局(原接待办)都会拿着仪器到各个办公室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立马会要求整改,严重的还会上报给纪委,所以不要小看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很多干部都因为这件“小事”被党政纪处分。所以现实中很多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特别看重办公用房面积是否超标,到各大单位就会发现,各式各样的奇葩隔断应有尽有,就是怕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从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那陈莉局长怎么才能不违规呢?有3个办法,一是在外边租1个房,二是把30平的休息室打隔断,办公室和休息室面积加起来不能超过18平方米。三是和其他干部合住,每个普通干部有9平方米的办公面积,人多了就不违规了。
某机关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