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及流程,规范日常及基础管理工作,避免资产流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采购依据集团《建设工程及物业维修管理办法》执行。
3 职责
3.1 管理部为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修订、解释;组织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监督并落实日常的管理工作;组织进行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
3.2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判定及价值管理,对固定资产处置后的账务进行处理,配合管理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及日常管理。
3.3公司总经理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资产管理员与财务部经理(主管)对总经理负责,负责对所管理资产的盘点、清查、登录、上报、资产变动单证的递交、保存等及账务的核算等工作。
3.4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的安全性、完整性。
4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4.1固定资产判定标准
a)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b)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
c) 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非货币性的无形资产,如软件开发费、土地使用权等。
4.2 固定资产申购流程
4.2.1 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审批
申购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将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用途、型号、规格,以及采购部门预询价后(询价一般不少于三家)获得的供货单位的名称、电话、价格、拟定卖方等信息,填写在《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中。
a)预算内的固定资产申请,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总经理复审,20万元(含)以上时,需集团风控部/风控总监审核后,提交板块副总裁最终审批,方可购买;
b)预算外的固定资产申请,由公司财务部及总经理初审,经集团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提交板块副总裁及总裁复审,必要时提交董事长批准,董事长签批前需集团风控部/风控总监审核。
c)为确保集团内部资源有效利用,申购以下资产时,应在内部审批后交由集团相关专业部门复审,专业部门应就相关资产在集团范围内是否有可供调配的资产发表意见,之后提交板块副总裁审批:
l 电子设备:由集团信息技术部复审;
l 空调类设备:由集团管理部复审;
l 生产及生活车辆:由集团总裁办复审。
d)公司采购金额达200万以上的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应根据《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提交《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的同时提交投资委员会的立项批复文件。
4.2.2 固定资产审批周期
固定资产申购前申购单位应做好前期的策划,并考虑各部门审核、领导签批时间和采购周期。当采购单位遇特殊情况需紧急采购时,应在《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空白处做说明,并经采购单位总经理(集团行政总监)签字确认,在提交申请单的同时向管理部说明,管理部及各审核部门对紧急采购申请单第一时间处理,有问题时及时与采购单位沟通。
a)集团公司管理部在收到《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有疑问时及时向申购单位反馈;
b)各职能审核部门在收到《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后,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意见,并反馈;
c)集团公司管理部在送领导签批时,遇领导出差或特殊情况时,正常《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管理部与采购单位联系、反馈,并给出预计可签批时间;遇紧急采购时,除与采购单位联系、反馈外,必要时与领导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说明采购情况,根据领导意见做后续处理,并反馈信息给采购单位;
d)在4.4固定资产调拨、4.5固定资产处置中,时间及处理方式按照上述4.2.2中规定进行。
4.2.3 集团管理部在审核《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时,应考虑闲置固定资产,如有可利用的闲置资产,管理部与申购单位和闲置资产单位做沟通,优先采取调拨方式,其流程参见4.4;如无法利用闲置资产时,按正常流程审核签批。
4.2.4经批准的《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由采购部门根据《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会同相关部门的最终议价、定价(不得高于经批准的价格),按采购程序实施采购。
4.3 固定资产验收
采购部门职责:固定资产购入后,采购部门应组织使用部门、公司资产管理员及专业部门,对所购固定资产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然后由资产管理员根据本办法6.1.1.2款要求给新购入的固定资产编号(无形资产无需编号)。固定资产管理员及采购部门需将《固定资产验收单》原件、《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原件、采购合同复印件及发票等一并交给财务部,另复印一份《固定资产验收单》交固定资产使用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使其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登记表》(无形资产除外)。
专业部门职责:各类别的固定资产所属专业部门分类(固定资产分类另见6.1.1.1)如下:A类固定资产—仓储物流部;B—电子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设备)为管理部IT专员;C类固定资产—联明新和公司 ;D类固定资产—仓储物流部。
财务部职责:公司财务经理(主管)在审核固定资产付款凭单或入账处理时,需审核发票明细、《固定资产验收单》(验收单上的资产编号由账务所属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员编制)。财务部入账时固定资产的编号需与固定资产验收单上的编号一致。
4.4 固定资产调拨
固定资产的调拨应由调入单位(部门)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固定资产编号不得更改,批量调拨需另附清单),与调出单位(部门)等相关部门、公司总经理及板块/条线副总裁签批后,调入公司分别将相关文件交付调出公司和集团管理部进行备案,原件由调入公司留存。由各资产管理员根据《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中就资产所属情况和账务情况做相应记录。
4.5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的一般流程为:达到折旧年限的资产由资产所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报单》提交相关专业部门发表意见,经公司(若为调拨资产,则会同账务所属公司)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必要时集团风控部/风控总监审核后,报板块副总裁/总裁批准。
未达到折旧年限的资产申请报废时,固定资产管理员需将经公司(若为调拨资产,则会同账务所属公司)财务、总经理签批的《固定资产处置申报单》与“情况说明”一并提交集团管理部,必要时集团风控部/风控总监审核,集团管理部/行政总监初审后,提交板块副总裁/总裁进行审批。
资产报废三月内公司管理部负责组织询价,并将询价比价结果记录于《资产处理单》上,提交财务及总经理签批,实物处置后,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处置结果反馈财务部,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同时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台账更新等(涉及两公司时,资产管理员还需通知账务所在公司管理员)。
4.6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4.6.1公司各部门应将每月固定资产变更情况(包括责任人、使用状态、存放位置等),于次月5日前上报管理部,由资产管理员进行汇总备案。
4.6.2资产管理员应根据相关流程将每月固定资产的采购、变更、调拨、报废等表单及变更情况,于次月1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管理部备案或审核。
5 固定资产盘点
公司管理部应协助集团完成每年两次(每次间隔为6个月左右)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5.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并将自查后的《固定资产登记表》上报公司管理部。
5.2 固定资产全面盘点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固定资产管理员组织责任部门对固定资产盘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及纠正措施等工作,公司管理部落实固定资产盘点及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做出评估,报公司领导。
6 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规定
6.1 固定资产的分类和计价
6.1.1 固定资产的分类及编号
6.1.1.1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四类:
A类: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B类:电子设备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C类:房屋、建筑物
D类:运输工具
6.1.1.2 固定资产编号由5个英文字母和4个数字组成,前两位字母为公司拼音缩写,第3位字母为固定资产类型,第4、5位字母为资产名称的拼音缩写,第6、7、8、9位数字为资产顺序号。如以公司牛头刨床ZCA-BC-0001为例:
注意: 1)如果公司设备上已有金属固定资产标识牌,采用原有编号,不再编制新的编号。
2)公司资产管理员对账无实有的固定资产编号,将第4、5位字母用“W”(无)代替,如某部门账无实有电脑一台,编号为XXB-W-0001。
3)一个固定资产只能有一个资产编号。
6.1.2 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的计价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计算固定资产价值。公司固定资产计价方法如下:
a)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b)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建造费用和缴纳的税费。
c)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d)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e) 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f) 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进、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固定资产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g)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h) 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相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折合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以后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i) 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计价,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j) 对于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相关费用(如土地的契税、交易费等)进行计价。
6.1.3 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调整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a)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
b)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c) 拆除部分固定资产。
d) 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e) 发现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有错误时,应对固定资产账面原始价值进行调整。
6.2 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
6.2.1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实行分类折旧。
6.2.2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如下表:
6.2.3 固定资产残值率参照税法相关规定执行。
7 相关文件
集团《建设工程及物业维修管理办法》 XX管发[2013]02号
集团《投资管理办法》 XX投发[2009]01号
8 相关记录
8.1 《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 JL-MD-001
8.2 《固定资产验收单》 JL-MD-002
8.3 《固定资产调拨单》 JL-MD-003
8.4 《固定资产处置申报单》 JL-MD-004
8.5 《固定资产登记表》 JL-MD-005
8.6 《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 JL-MD-006
8.7 《固定资产责任卡》
8.8 《资产处理单》 JL-MD-021
附加说明:
本程序由管理部编制/修订;
本程序由管理部经理审核;
本程序由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