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优雅的胡子(吴永刚-Max)
作为中国铁路管理体制的特色产物,铁路系统内部有许多叫做“段”的机构。由于“段”的称谓与常见的“部-厅-局-处-科-股”管理体系不同,加之铁路部门生产经营管理具有一定特殊性,即便是如今,许多人也搞不清那那些叫“段”的部门到底都肩负着什么职能。现以吉林铁路部门为例,说说铁路部门的那些“段”。
吉林机务段,图片取自百度百科
一、段的产生与级别吉林省最早的铁路是由沙俄在晚清时强行修建的东省铁路。东省铁路使用“总公司董事长-分公司-部-科”的架构,组织体系中没有“段”的称谓。后来东省铁路变为中东铁路管理局,组织架构改为“局-处-科”,也没有“段”。1909年,“满铁”在长春建立隶属于“满铁运输部长春铁道运输事务所”的长春机务段,吉林省内第一次有了“段”这个单位称谓。
1912年,吉长铁路管理局设立机务段(吉林、长春)、车务段、工务段(吉林、长春)、警务段,位列“局-处-课”层级中的课级,作为基层生产经营机构,“段”这个称谓开始在吉林铁路部门落地生根。民国时期,吉敦铁路工程局设有警务、工务、车务、机务等下属机构,位列“局-科-股”层级中的股级。吉海铁路管理局的情况与吉长铁路局大致相同,只是用养路段代替了工务段的名称。伪满时期,吉林东部地区的铁路运营由吉林铁道局管理,该机构施行“局-部-科”层级,“段”这个单位弱化为“机关区”,只在吉林周边地区出现,如新站机务段、梅河口机务段。
吉林车辆段
新中国成立后,“段”在铁路系统内重新大量出现。当时吉林铁路局采用“局-处-科”管理层级,“段”大致为科级。1983年吉林铁路局并入沈阳铁路局,段在吉林铁路分局仍大致为科级(后来叫分处级)。截至1985年,吉林铁路分局下属车务段、机务段、工务段、电务段、列车段、水电段、车辆段、桥隧大修段、通信段等单位,均以段为单位称谓。这些段属于分局下属基层单位,与对应的职能部门平级:如机务段段长与分局机务科(分处)平级,但段长的实际职权要比职能科室大很多。
在铁路部门的“段”大致分两类,一类是运输生产领域,一类是经营管理领域。在吉林铁路分局,机、车、工、电、列属于生产领域五大核心段,房产、通信等段则属于后者。
吉林机务段,负责机车(火车头)的运用、检修、整备、事故救援等工作,简言之,就是负责吉铁分局管内与火车头有关的工作。该段原位于延安街40号,下设运转、检修、整备等车间,运转车间之下又设客运、调车、机动等车队。后因吉林站扩建,已于2009年整体搬迁至龙潭区棋盘大街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