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下午,来宾市兴宾区桂中大道翰林银座小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名行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肇事车辆为何碰撞对正常步行的行人,是无证?醉驾?毒驾?还是疲劳驾驶?伤者情况如何?这一系列问题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当地群众议论纷纷,期待警方通报案情。
经来宾交警调查取证,案情已基本查明,现将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6日下午,覃某部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沿来宾市兴宾区桂中大道北侧的辅道自东往西行驶,于当日17时15分,车辆行驶至翰林银座小区路段时,碰撞对正在等候搭乘公交车车辆的行人陆某珍,造成陆某珍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的原因
经初步调查,覃某部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是导致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人员受伤情况
事故伤者陆某珍多处骨折,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无证驾驶承担的责任
(一)行政责任。2022年11月17日,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依法对覃某部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覃某部驾驶无号牌、无保险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待作出事故认定书后依法进行处罚。
(二)刑事责任。覃某部系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导致发生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因此存在承担刑事责任风险。伤者如达到重伤标准即涉嫌交通肇事罪,待伤者治疗结束后将对其进行伤情况鉴定。
(三)民事责任。本次事故造成1人受伤,肇事车辆无保险,所有的事故损失将由肇事者覃某部本人全部承担。
来宾交警警示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车,文明驾驶。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并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才能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辆要依法登记,取得车辆号牌后才能上道路行驶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由此引发交通事故,代价惨重!对于涉牌、涉证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严查到底,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