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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
工作要求
自12月26日起
我市将对以下车辆的
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究竟有哪些新变化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多用途货车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公告
多用途货车在市内通行规则有了大幅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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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
具体定义是这样的:
“多用途货车”指的是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机动车结构分类中规定的“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2022年12月26日起
多用途货车在武汉道路的通行规定调整如下:
(一)为保障隧道通行安全,多用途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长江隧道、长江公铁隧道。
(二)多用途货车通行管理享有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通行不受载货汽车管理限制;且工作日7:00至22:00,需按单双号通行规则通行长江大桥、江汉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受单双号通行限制。
载货汽车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公告
这里的“载货汽车”是
除多用途货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外的所有载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