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依据:
高层医疗建筑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宽度为1.3米,单排布房的走道宽1.4米,双排布房的走道宽1.5米,疏散楼梯宽1.3米。其它高层建筑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宽度为1.2米,单排布房的走道宽1.3米,双排布房的走道宽1.4米,疏散楼梯宽1.2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
26、车间安全通道宽度:
主要依据:
通行汽车,宽度>3 m;通行电瓶车,宽度>1.8 m;通行手推车、三轮车,宽度>1.5 m;一般人行通道,宽度>1 m。未查到相关标准,但在注安考试教材中有明确说明。
27、厂内道路宽度:
主要依据:
厂内道路路面宽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主干道,宽度不宜小于4.5米;
2、次干道,宽度不宜小于3.5米;
3、支道,3.0米—4.5米。《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第2.3.3条 专供电瓶车行驶的道路宽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单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0米;
2、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3.5米;《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第2.3.10条 专供内燃叉车行驶的道路宽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A、≤3t叉车:
1、单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米;
2、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4.0米;
B、5t叉车:
1、单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3.5米;
2、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0米;《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第2.3.10条 沿主干道设置的人行道宽度,可采用1.5m;其它的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0.75。当人行道宽度超过1.5m时,宜按0.5m的倍数递增。《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第2.3.11条第二款
28、焊接作业距离:
主要依据:
气瓶在储存时必须与可燃物、易燃液体隔离,并且远离容易引燃的材料(诸如木材、纸张、包装材料、油脂等)至少6 m 以上。《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10.5.3 气瓶必须距离实际焊接或切割作业点足够远(一般为5 m 以上),以免接触火花、热渣或火焰,否则必须提供耐火屏障。《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10.5.4 乙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64条
29、钢平台距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