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彭飞 文 白周峰 摄影
大街上,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随处可见,由于灵活轻便,它们成为不少家长接送孩子、老年人出行的代步工具。很多商家在销售时打着“不用挂牌、无需办证”的旗号,诱导消费者购买。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6月28日上午,郑州交警一大队组织民警在金水路紫荆山立交桥下集中整治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低速货车等车辆。按规定,郑州市区道路上这些车辆是禁止通行的。
其间,一辆车身空间非常狭小的红色电动四轮车从路口经过,车内载着一家三口三名成年人,其中一人半蹲在座椅后面的狭窄空间里。该车辆被交警拦下。一大队民警童龙说,这类车辆实际上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了,“对于没有上牌的,处以200元罚款,若没有驾驶证,还将按照无证处理。”
对于这辆电动四轮车,童龙说,这辆车载一人已经够多了,竟然载了4个人,而且这种车刹车性能不是很好,猛一刹车很容易造成事故。
随后,一辆骑着带有车厢的电动三轮车的女子也被交警查处。面对交警的询问,该女子说,“我在幼儿园门口看到别的家长骑这车接送孩子,他们说交警不会查,我也就买了一辆。”她说,自己没有驾驶证,平时只接送孩子时在非机动车道上骑。
当天上午行动中,还有贩卖西瓜的农用车辆被查。交警说,这类车辆在市区道路上也是禁止通行的。
一大队六中队指导员孟繁勇介绍说,金水路是连接郑州东西的主干道,即日起将对金水路上的电动三轮、四轮、货车等禁行车辆进行严格查处。对于达到机动车标准的电动三轮车或四轮车,首先要核查有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若没有,将按照无证驾驶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若没有上号牌,将处以200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对农用车闯禁行行为,处以200元罚款、一次性记3分的处罚。“所以,市民不要驾驶这些禁行车辆上路。”
此外,有交警建议,有需要的市民与其买安全性能低、身份不“合法”的电动三轮或四轮车,还不如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型新能源汽车,价格差不多,且安全系数高。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