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债务中我们能常看见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第三人进行担保,并签订担保合同,在一定的期限之内,债务人不能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担保人就要承担偿还或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
在未知情况下成为贷款担保人担保有效吗
律师解答:
未知情况下成为了贷款担保人,该担保无效。作为担保人,不能只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就生效的,必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那么该担保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如果是未知情况下成为了贷款担保人,那么该份担保对未知的担保人是不发生作用的,担保人也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律师补充:
未知情况下成为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划分:
1、银行未尽到严格审查的义务。
在银行贷款过的人知道,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应当仔细审查贷款人的相关信息,而案件中,担保合同中的签字并非本人,银行也并未审查是否是本人签字,对于因银行自身失误给担保人造成的影响,银行应承担起消除担保人不良信用的记录,承担因此带来的一些损失。
2、不影响主借款合同的生效。
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都是作为借款合同的附随合同或条款而存在的,在案例中,虽然作为担保人的担保合同是无效的,但是担保合同的主借款合同还是有效的,只是该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对担保人是不发生效力的。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依然有偿还债权人借款的义务,合同中部分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合同中其他部分条款的效力。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樊薇律师简介
我是一位性格开朗且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擅长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权纠纷,以及公司法律顾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