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全力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确保吉林省跨省货运物流通畅,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转发该《通知》,并决定从15日起,启用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监制的新版跨省《吉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有效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
《通行证》编号为6位行政区域代码 6位序列号,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等省直部门在《通行证》上加盖公章后对口核发到市(州)、县(市、区),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办理流程。用证单位或使用人根据物资类别填写车辆、司乘人员、起讫地、经营者信息后,向所在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发证部门核实信息后,可通过现场发放纸质《通行证》或微信、QQ等方式以PDF电子格式,发送给用证单位或使用人,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
为确保新老证件转换期平稳过渡,原跨省《吉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将于4月25日废止,各用证单位或使用人应及时按流程更换。省内《吉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可在复工复产期间用于车辆通行,原发放渠道不变。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要立即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全力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向辖区货运企业传达,做到“应知尽知”。
为保障跨省车辆顺畅通行,省疫情防控交通管控组设立5部热线电话,分别是:0431-85097301、85097302、85097303、85097304、85097305,及时协调解决跨省运输不畅问题。
转自:掌上吉林
来源: 长春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