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最讲究的就是“薪火相传”,当老人去世之后,子女就可以合理地继承老人的遗产。而房产,就是遗产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然而,在生活中经常看到,老人遗留下来的房子,却迟迟无人去过户。之所以会这样,常见的情况有3种:
1、老人有多个子女,多个继承人之间没有商量出合理的方案,所以就迟迟没有对房子进行过户。
2、身为独生子女,是老人的唯一继承人。觉得房子理所当然是属于自己的。因此便产生出了,即便房子不过户也是自己囊中之物的想法。
3、可能继承人的手里有多套房产,如果对遗产进行过户的话,需要缴纳高额的费用。因此,想要等手里的房子出售一些再过户,所以才迟迟没有动静。
今天,韩胖要跟大家说一句:当房主去世之后,房产迟迟无人过户,最终将要面临4种很不乐观的后果。
一、房子的权利受到限制房子还没有过户,的确不会影响一些基本的处置权。比如:居住、出租、装修、翻新、改造等等。
但是,一些比较重要的权利就会受到限制。比如:出售、赠送、抵押贷款、拆迁补偿等重要的问题,没有过户就无法操作。
就拿赠送房子来举例,赠送就是把个人财产无偿转移给别人。如果房子还没有过户,就不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就没有转移的权利。同样的,出售、抵押的道理也是一样,不是房子的产权人,根本就没有资格对房子进行处置。
为了最大程度规避风险,最好尽早把房子过户。过户完之后,就意味着房子的产权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里,随便怎么处置都行。
二、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迟迟不过户,一旦老人的死亡证明丢失,或者是继承人过世。这个时候,想要办理过户,就需要涉及非常多的人员,需要提供非常多的证明、资料,环节变得非常繁琐。
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出现了纠纷,很可能需要走诉讼的程序。耗时、耗力、耗钱,会出现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纯属给自己没事找事。
三、继承份额可能会流失如果有多个继承人的话,继承份额就会被分割,有几个人继承份额就有多少。至于具体有多爽继承份额,只有登记在不动产权证上面才算数。
随着时间的推移,继承份额流失的风险就越大。因为房子的价值比较高,最好要尽快完成过户,避免夜长梦多。否则,继承份额很有可能会逐渐流失。
四、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想要出售继承的房屋,如果产权证的时间没有满5年的话,需要由卖方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照差额的20%来征收,营业税按照正常规定来缴纳。
所以,房子越早过户越好。如果房子已经继承了超过5年,这部分的费用就可以省下来。
总结大家要知道,“继承权”和“物权”是两回事,“继承权”可以是自然赋予,但是“物权”却需要自己去办理。继承权只是享有继承的权利,并不能当产权来使用。只有登记为产权人,才能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所以,当老人去世之后留下了房子,最好是尽早过户,这样可以躲开不必要的麻烦,也是合理保护自身权益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