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使用转向灯:
1. 汽车行至一般平面交叉路口,应根据路面宽度、交通流量的大小以及当时的行驶速度,在距离路口30-10米的地方,按转弯方向开启转向灯,如向右转弯或向右变更车道须开启右转向灯,如向左转弯或向左变更车道须开启左转向灯。
2. 转入设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在进入导向车道前开启转向灯;汽车驶入或驶出环形交叉路口时,应根据行驶方向开启相应的转向灯。
3. 在车辆行驶中,当本车道交通不畅,需要变更车道时,应通过后视镜,观察相邻车道是否空闲,在不妨碍其他车道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应事先开启相应的转向灯,然后再变更车道。
4. 汽车掉头时,应开启左转向灯,并注意观察汽车前、后有无来车,确保安全后再行掉头。
5. 在没有标记道路中心实线的路段,需要超车时,应开启左转向灯并鸣喇叭(在禁鸣路段除外)。如果是被超车,应靠右让行。
6. 当行驶中需要靠边停车时,应事先开启右转向灯,并注意观察汽车右后方交通动态,再行靠边。
7. 当驶离停车地点时,应事先开启左转向灯,并注意观察汽车左后方的交通动态,再驶向行车道。
广东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正确使用汽车灯光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编辑:桐荼、小吴
素材来源:佛山交警
初审:小刘
终审:辅堂、鲁鲁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