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官员审案场景绘画
第四,转变考试内容和科目。王安石变法措施中,对于科举内容与科目进行了大量更改,“古之取士俱本于学,请兴建学校以复古。其明经、诸科欲行废黜,取明经人数增进士额。”意思是明经、明法等繁杂科目尽数废除,只留进士一科,今后考试也只考经义,不必再考诗、赋。王安石给出的理由是,一个人从小写诗作赋熟知音韵,对圣人之言却知之甚少,在为官治世时势必会缺少治国理民经验。虽然明经等科最终并未废除,但后世科举不再考诗、赋而专考经义却是由此开始的。
▲“拗相公”王安石雕像
四、宋代科举甲科与乙科的区别唐朝科举最初并无甲、乙两科区别,从唐高祖武德年间到唐玄宗开元初年,所有进士都被称为“乙科”,唐玄宗后来为彰显文德才下诏设立甲科。终唐一代,“甲科”也只是进士科中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的代称。宋朝前期的进士考试,甲科、乙科还都只是指代进士而言,而且甲科出身也不一定会优于乙科,如名臣张咏,乃是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进士乙科”,欧阳修之子欧阳棐、大文豪苏轼中的也都是乙科。到北宋后期,甲、乙科就成了进士分档的概念,即甲科为一档,乙科为二档,甚至还有第三档的“丙科”。
▲清代科举皇榜(复制品)
南宋时期,朝廷明确规定进士考试共分五甲,如宋理宗宝祐四年(公元1256年),文天祥考中的那一榜共录取了六百零一人,其中一甲二十一人,二甲四十人,谢枋得为二甲第一,其余为三甲、四甲、五甲。《宋史·谢枋得传》记载,“意擢高第矣,及奏名,中乙科。除抚州司户参军,即弃去。”即谢氏本想登一甲高第,结果仅“中乙科”,内心不服,干脆放弃功名。由此可见,南宋的“二甲”与“乙科”是等同概念,也是从这开始,官方没有所谓的“乙科”叫法,只是民间还将二档进士称作“乙科”罢了。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又出现甲、乙科之称,这次很容易区别:凡经过殿试的正规进士都是甲科,未经殿试的举人都是乙科,殿试甲科又分为一甲、二甲、三甲。
参考资料:
《中国科举史》《中国科举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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