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鉴定检验,史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97.24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史某供述,1月21日凌晨时分,其与四五个朋友在宝安区一饭店吃宵夜,期间喝了一些洋酒。而对于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福龙路北行和平路辅道,史某则表示是代驾将车开到此处的,自己喝多了在睡觉。
但是,执勤民警并未在史某手机上查询到任何代驾信息!
面对交警的询问,史某又称是姐姐帮她叫的代驾,或者是姐姐的朋友叫的,反正自己没有开车。
既无法自圆其说
又不承认是自己开的车?
OK
究竟有没有酒后开车
咱们监控一看便知!
经查,电子监控显示将该小车开至此处的正是史某!最后,在铁证面前,史某承认了其醉驾的违法行为。
史某表示自己因为离婚心情不好所以才出来喝酒,一直把自己喝断片了,发生了什么事自己也记不清了。
借酒消愁愁更愁
喝断片了就能解决问题了吗
酒后驾车、逆行
还停在车道上睡着了
这要是出了什么事可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