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一级开发
1.1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
土地一级开发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一定的建设条件(“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使之成为“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1.2一级开发工作流程三阶段
土地一级阶段包括“前期手续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土地入市阶段”。
一般而言,规范的一级开发主要子工作阶段包括取得授权、完成立项核准、融资、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取得征地批复、取得拆迁许可证、完成拆迁、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获取、市政工程移交、供地验收、成本与地价审核、土地入市交易和一级市场投入回收。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节点在时间上存在交叉性。
一级开发项目模式
2.1一级开发项目模式
一级开发项目模式具体可细分为八大类:旧城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旧厂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收购储备项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中心城区棚改项目、一次性招标棚改项目、土地开发棚改项目。虽然项目模式名称存在差异,但实际中有些模式只是由于历史原因导致项目模式发生变化,项目性质并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