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入该界面后采集相应的土地信息或房屋应税信息,点击“新增”后,填入“选择土地等级”/“房产原值”。
温馨提示:
①纳税义务有效期起默认的时间为应税信息采集中土地/房产取得时间的次月,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时间首次采集的时候可以修改,保存后将无法修改;
②纳税人如有减免信息,需在最下面减免税信息栏中采集减免信息,具体操作为在减免税信息中点击“增加行”,在减免性质代码中选择选择企业对应的减免类型,录入减免金额和日期后保存,纳税人在申报时便可享受相关减免政策。如减免属于备案类减免,纳税人只需直接选择减免类型;如属于审批类减免,纳税人需待税务机关审核后方能从减免事项内容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
(5)房产从租信息采集,在从价信息采集界面保存后,如出租房产原值和面积不为0时,将会进入从租信息采集界面,进入后点击“新增”。
点击后将带出需录入的信息,带*号为必录项。
录入信息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出租面积需等于或小于从价信息采集中房产出租面积;
②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时间需在合同租赁期起止时间内;
③减免税信息采集与从价计征的减免税信息采集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