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西安市针对网友给市委*、市长 的101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西安市委*、市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我们家的位置是太华北路三家庄,门口是太华路,每天晚上附近工地的拉土车都会轰鸣疾驰而过,时间区间为第一天晚上十点到第二天早上五点,有时候凌晨伴随拉土车轰鸣声还会有一两声拉土车的汽车喇叭声,每天晚上都是如此,家里孩子还小,有时候这样的行为会把孩子从睡梦中惊醒,冬夏两季家里可以关窗缓解这一问题,可是春秋两季家里没有办法关窗,针对这一问题,我向您反应一下。 随着您到任西安,给西安这一十三朝古都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改革在所难免,做为西安市民我能理解,我有这样的大局观念,但是往往上层领导的决策在具体执行层面就会起到南辕北辙的作用,最痛苦的往往是老百姓。拉土车扰民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伴随城市建设而产生顽疾,这个我是清楚的,当小家的利益和大家的利益产生冲突时我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也会义无反顾的牺牲小我而满足大我的。我不要求完全根除这一问题,我只希望让我的孩子在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下成长,而不是深夜的汽车轰鸣疾声和鸣笛声。
答复意见: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查,未央区城管执法队员对太华路沿线的清运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太华路所行驶的清运车辆均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清运作业的正规车辆。太华路是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确定的渣土车通道,渣土车清运时间范围是由西安市政府进行制定;未央区城管执法人员9.12日晚巡查太华路附近审批工地,手续均合法。根据职责范围划分,清运通道是由交警部门审批,城管部门无权对其进行更改;夜间渣土清运由市政府规定,目前暂时无法改变作业时间。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我是西安市未央区太元路汇林华城B区的一名业主,2013年购房(现房)至今,5年多了,一直没有房产证等正规合法的手续,合同约定36个月内办理房产证至今无果。不光是房产证问题,B区绿化多年停滞。小区物业管理太差。停车费太高(500每月),有没有收费标准。以上问题希望得到回复,谢谢!!/p>
答复意见: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查,汇林华城是我区东前进城改项目的开发部分,该项目因资金问题手续办理比较缓慢,目前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土地手续,暂不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未央区城改办将督促该项目加快手续办理,尽早为业主办理房产证手续。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该小区的拉土作业从凌晨开始,一直咆哮不止,尤其是车辆自卸的声音,突然间犹如爆炸一样,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睡眠,路边停了一辆看似运政的车,上面闪烁着警灯,这段时间一直如此,但并没有上前制止拉土行为,拉土作业在警灯的闪烁关注下一直持续。请有关部门给予关注,别把民生不当回事!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查: 该工地为我区黄土回填工地,按照《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条例,渣土清运时间为22:00—06:00,经核查,该工地在黄土回填过程中未出现违规清运现象。 关于您反映的噪音问题,我委相关部门已约谈工地“三方”相关负责人 ,要求加强车辆管理,降低车速,文明驾驶,严禁闹市区鸣笛。下一步将联合城管执法大队在该路设立临时检查点防止过境车辆驶入,加大夜间巡查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未央区草滩镇二村还是在协商,没有结果,无休止的协商,不给回迁的开发商就没有办法管制吗?求解
答复意见: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查,2011年草二村完成整村拆除。在建安置房3栋(约4.6万平方米),已主体建至23层,因项目投资主体陕西中宝置业有限公司资金短缺,2014年底停工。由于草二村城改项目投资主体内部股权变更、法人变化等情况复杂多变且仍未明了,严重影响了该公司对草二村城改项目建设。2017年初,为了确保村民尽早回迁安置,草二村两委会提出要以自筹资金的方式恢复安置楼的建设,并委托律师向陕西中宝公司发送律师函,表示如再不启动安置楼建设将终止合同。未央区多次约谈开发商,督促其提出合理工程计划和资金计划安排,2018年4月12日草二村两委会向陕西中宝置业有限公司递交了督促函,督促其加快安置房建设及项目遗留问题解决。7月10日,草二村村委会将陕西中宝起诉至未央区法院,要求解除与陕西中宝置业有限公司的城改合同及四方协议。待区法院判决后,区街相关部门将抓紧做好该项目的二次招商工作,全力促使草二村城改项目早日复工建设。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西安市文景路28号,涉嫌违法建筑,还不处理,目前还处在正常营业,欺负打压我们老百姓,合适吗?
答复意见: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查,该项目位于文景路与二十九街什字西南角,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属超期临建项目。规划未央分局于2018年2月8日发函认定文景路28号门面房属违法建设,认定意见为拆除,函告未央区城市管理局并抄报未央区政府。(市规未函〔2018〕8号)。未央区城市管理局已责成当事人到单位接受调查。下一步,未央区城市管理局将按照《西安市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同时对该违法建设进行立案,后期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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