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在“净网2023”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重特大房产交易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犯罪嫌疑人利用二手房交易漏洞,骗取“房屋尾款”“过桥贷款”“垫资款”后挥霍一空,作案手段隐蔽,危害巨大。
2022年6月13日,做资金生意的李先生冲进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中河派出所报案,称他为客户陈某南提供解除抵押的资金被对方骗走了。此前,双方达成约定:陈某南向李先生借245万元,时间一天,这笔钱用于陈某南为他的一套二手房解除银行抵押款项,然后陈某南再把这套房子二次抵押给王某,这就是所谓的“垫资过桥”,李先生从中赚取利息。
6月13日上午,李先生把245万元汇入陈某南银行账户,陈某南按照约定顺利解除房产抵押手续,并立即将房产二次抵押给王某,取得抵押款后,李先生与陈某南一同来到某银行办理转账业务。
“都已经一起到银行了,我就放松警惕,他说要去上厕所,我没想那么多,没想到他拿着我的钱就跑了。”李先生告诉民警。陈某南趁李先生不备,利用事先开通的手机网银把钱全部转走,未按约定归还245万元垫资款,电话关机失联。
“接到报警后,我就感觉前面的房产过户、第一次抵押过程中可能也存在诈骗行为,于是立即向上级汇报。”中河派出所民警毛子亥感觉此事并不简单,通过深入挖掘后,一起重特大房产交易诈骗案浮出水面。鄞州公安分局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对此案开展侦查。
由于此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资金交易极度混乱,专案组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通过侦查发现,2022年4月,陈某南团伙通过支付首付款150万元,成功购买一套交易价格360万元的房屋,并通过多种借口,忽悠房东在未取得尾款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给陈某南。陈某南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立即将该房产向个人进行抵押,办理抵押手续后获得240万元。
而这笔240万元的抵押款,陈某南一开始便没有用于支付房屋尾款,因为其用于支付首付款的150万元并非自己所有,而是来自于民间借贷公司,团伙4人还款后,将剩余的资金挥霍一空,上演了一出“零首付”购房记。
“因为骗来的钱花光了,我想着反正骗都骗了,多骗一点是一点,就打起了二次抵押骗取过桥贷款的主意。”犯罪嫌疑人陈某南落网后交代。陈某南骗走李先生的245万元后,会同其他团伙成员将大部分赃款挥霍一空,躲了起来。
2023年1月31日,专案组对这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陈某南等4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南等4人对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被鄞州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房东交易房产要通过正规房产交易平台,一定要等到对方支付房屋尾款后再过户,有骗子在过户后立即进行抵押贷款;如果对方尾款来自银行贷款,要紧盯后续流程是否按照银行按揭贷款流程进行,有骗子会在办理贷款手续后撤销按揭;民间资金提供者要甄别借款人,不应贪图高利息盲目出借资金,以免损失钱财。
(来源:平安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