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超出国家标准怎么办,公摊面积超出国家标准咋办

首页 > 房产装修 > 作者:YD1662023-05-16 06:27:48

【引述】

近日,山西一小区业主发布一段视频,视频显示,她购买了一套复式公寓,合同写明一层面积58平方米左右,两层面积约116平方米。但交房后他发现,上下两层套内面积加起来只有79平方米左右。她觉得外面的走廊都比客厅大,怀疑公摊面积过大,超过国家标准。

公摊面积超出国家标准怎么办,公摊面积超出国家标准咋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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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业主的质疑是否有理呢?我们国家对房子的公摊面积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还有就是公摊面积是否应该取消?下面律师就跟你捋一捋有关规定及规则:

一、业主的质疑是有理的。因为作为业主,是无法知道公摊面积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业主只能测量自己的房子面积有多大。

按照上述业主的说法,她房子的公摊面积比例几乎已经达到32%,这个也远超出一般认识的比例。一般而言,6层(含)住宅以下的公摊比例为7-15%,7-12层住宅公摊比例为12-15%,12-18层住宅公摊比例为12-20%,18-33层公摊比例为15-28%,当然也有比较极端的比例,不排除上述业主的情况就属于这种极端情况。

但无论如何,公摊面积对业主而言简直是一个未知的存在!开发商说是多少就是多少,至于是否合理合规,业主却没有任何话语权。

二、公摊面积的计算规则

对于公摊面积的比例,实际上是没有一个标准的,但有一套计算规则。

我国目前对房子公摊面积的计算规则主要是国家经委于1982年颁布、建设部在2005年修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设部1995颁布施行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规则,还有就是《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其中,2005年,建设部在《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颁布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并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作为国家标准(GB/T50353—2005)。

根据上述有关规则: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包括: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

涉及公摊面积的,需要计算出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即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因此,各套房子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了解了这些计算规则,你大概也知道,于业主而言,并没有用,因为建筑物详细数据在开发商手上,虽然相关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经过审批,但对业主而言也只有接受的份,业主并无任何异议的权利。

三、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日渐高涨,但雷声大雨点小

实际上,我国的房地产开发模式主要沿用了香港模式,因为最早进行内地进行大规模开发房地产的是香港那些知名企业,如李嘉诚旗下的长实集团等。但是,香港现在早已取消公摊面积这个做法,而我国作为主要的房地产开发市场,却一直沿用。

实际上,公摊面积这个概念及做法应当取消,因为这个公摊面积实际上侵害了业主的权利,理由如下:

1.业主无能力测量公摊面积,业主只能测量套内面积。

2.公摊面积的确定未经与业主共同确认。公摊面积自身的计算方式虽有套规则,但是公摊面积的具体计算方式并未经与业主协商确认,而销售给业主的房子建筑面积中却包括了公摊面积,故实际上这个房子的建筑面积并未真正得到业主确认。

3.公摊面积计算可能不透明、不公正。一般而言,公摊面积由开发商委托测绘公司进行测绘计算,但开发商与测绘公司互为衣食父母,难以保证公正、透明。即使测绘公司对数据稍微放大一点点,对于开发商而言,也是巨额的额外利益。

好消息是,2019年,国家住建部发布《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2.4.6条首次在部委规范性文件中明确,“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提出房子应以套内面积来计算、交易。虽然该规范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未来可期,有望正式终结“公摊面积”。

四、如上面所述的业主,发生这种情况又应当如何维权呢?虽然难度很大,但也不是没有办法。

首先,业主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申请调取所属楼盘的报建及验收等材料,综合有关材料后,可以查证所在楼盘的建筑面积如何、公摊面积如何、容积率如何等等有关房产的整体情况。

其次,需要认真复核一下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看看开发商在合同条款上是否存在误导性、虚假性的陈述,合同条款与房产本身是否出在重大差异等,也可以回溯看看开发商在对房产销售时的宣传手册或单张,看看开发商在营销宣传上是否有夸大、误导性或欺诈性的陈述或承诺等,如果有上述这些情况,开发商很可能会构成违约或欺诈,业主则可以向开发商进行相应索赔。


公摊面积对业主来说就是一笔糊涂账,说不清,理还乱!取消公摊面积并以套内面积来计算、交易是大势所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公摊面积”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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