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9月22日讯 22日9时30分,长江日报-长江网邀请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党组*、院长胡诗云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为房产难题提供权威解答。
随着互动活动的深入,网友提问也越来越“专业”,“确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专业名词频频出现在提问中,胡诗云院长也一一解答。
(图为硚口区人民法院党组*、院长胡诗云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 记者陈勇 摄)
卖家中途去世,仍可要继续者办过户
网友“白露为霜”问:付钱买房尚未过户,原房主就去世了,如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答:出卖人在房屋过户前死亡的,其继承人应以出卖人的遗产范围为限,向买受人承担继续履行的合同责任。如对方不履行,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古田老姚”问:付了首付款后,发现房屋被查封,买主还能否得到房屋产权并进行过户?
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仅支付部分购房款,也并未将剩余购房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且在法院对案涉房屋进行查封时,合同并未履行到交房阶段,则买受人对房屋不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房屋拆迁后物权随之消灭
网友“ampren”问:房屋因被征收拆除后,还能确认所有权吗?
答:房屋已经被政府征收并拆除,物权已经消灭。
网友“傻乎乎”问:买房未过户,能否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房屋所有权?
答:买受人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出卖人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无权要求确认其对房屋有所有权。
网友“昵称随机吧”问:购买了人防车位,是否有所有权?
答:没有。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人防车位建设单位有权对该车位使用、收益,但不得对其所有权的买卖、让渡。
出租屋没有规划许可证不能出租
网友“芒果布丁”问:出租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答: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有效。合同无效后,出租人应当返还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腾退给出租人,并向出租人支付占有房屋期间的使用费。
网友“蘑菇喵”问:公司发起人签订租赁合同,公司成立后,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由谁承担?
答: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公司成立后对租赁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也可以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如果设立的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唯一*未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上午11时,60位网友的提问得到了解答,1710位网友参与了网上互动活动。
(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陈诚 徐彭鹏)
【编辑:丁翾 实习生余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