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梓与袁枚,都是清朝时期著名的文人,一个以小说见长,一个凭诗文著世。
两人年纪相差不大,吴敬梓仅比袁枚大了十五岁而已。有趣的是,两人还都是同住在南京城里。按理说,同住一座城里的著名文人,应该有很多的交集才对,但实际上却恰恰相反。
吴敬梓和袁枚,几乎是互不来往的关系。
两人交恶的原因,历史上有很多的猜测,但也都只是些猜测而已。不过他们之间,肯定是会有很多必不可少的“交流”的,只是比较隐蔽而已。
吴敬梓在小说《儒林外史》中,讲述了一个“奇女子”——沈琼枝的故事,这个人物在当时可是有原型的,她就是松江人张宛玉。而提到张宛玉,就避不开当时解送过她的江宁知县袁枚了。
那么,张宛玉事件的亲身经历者袁枚,他是怎么来记叙这件事情的?这个故事的改编者吴敬梓,又在他的小说中,对故事情节的取舍有着怎样的考量呢?
在《随园诗话》中,袁枚是这么叙述张宛玉的故事的
袁枚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江宁县的知县。江宁附近的山阳县里,有一个案犯来到了江宁县界。袁枚派人捉住了这个人,并准备把她押解到山阳县去受审。这个人就是张宛玉。
据案情叙述,张宛玉家是文敏公的后人,乃名门之后,嫁给了淮北的富商程家。婚后,张宛玉和丈夫的夫妻关系不和谐,她于是私下里就逃走了,寓居在尼姑庵里。
袁枚在点名押解张宛玉回山阳县受审的时候,张宛玉在大堂上给袁枚呈上了一首诗:
五湖深处素馨花,误入淮西估客家。
得遇江州白司马,敢将幽怨诉琵琶。
袁枚一看,这首诗写得倒是挺好,但他又怀疑这不是张宛玉自己写的。张宛玉请求袁枚出个题目,自己现场作诗以证才华。袁枚指着庭院中的一棵枯树,让她以此为题,当堂作诗一首。
张宛玉又说了,您既然让我作诗,可诗人没有跪着作诗的道理,能不能借给我纸和笔,让我站起来作诗?
袁枚同意了,于是张宛玉倚着桌子,立马就写成了一首诗:
独立空庭久,朝朝向太阳。
何人能手植,移作后庭芳。
几天之后,山阳县的知县到江宁县衙来做客,袁枚问起了张宛玉的案子,到底当时是怎么判决的。山阳知县说,这件案子,本来不该判他们离婚,但是才女嫁给俗商,也的确是不匹配的。所以,我最后开释了张宛玉私逃的罪名,并且让她回到自己的家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