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什么?
可以网上办理吗?
这份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的攻略
请收好!
办理要求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明确要求,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或单方均可)应当在订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对象
1、双方自行签订合同的,可由租赁当事人单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2、房屋租赁企业租赁房屋,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对经本机构促成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房屋租赁企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申请材料
需要申请材料如下:
1、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2、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资料(房产证,宅基地证);
3、房屋租赁合同。
注意事项:
(1)提供房源核验码的,只需上传承租人信息、房屋租赁合同。
(2)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的,可同步办理登记备案。
(3)变更或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提供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号码并上传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凭证。
线上办理流程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既可以在天河区内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也可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或“穗好办”APP申请登记备案。
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
(阳光租房官网)
网址: http://zfcj.gz.gov.cn/yg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