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车库性质的房产已经有很多年,打算去办理不动产权证,可是忙活了几年,都被告知不可以办理。但是邻居家的车库却有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最近一段时间,市民方女士为自己车库办证的事弄得非常头疼。
不久前,市民方女士打进本报3838110热线投诉称:她父母2000年的时候在大富新村东区10号楼购买了2号车库,当时一批购买车库的很多业主都办理了产权证,父母当时有事,就错过了办理期。“这个车库当时给父母居住,层高在2.2—2.4米左右。”方女士称,老人过世以后,车库就一直空着。“也没有时间去打理,就打算将车库卖了,可是在卖的时候,却被告知没有房产证,不可以销售。”方女士去相关部门办理,可是去过很多次,都被告知房屋虽然在一层,但 是属于架空层,不予以办理产权证。“办证的工作人员说必须和小区房屋捆绑才能办理,单独办不了,但是邻居怎么办理了呢?”对此,方女士非常纳闷,希望相关 部门能给个说法。
记者看到,在大富新村东区一楼有很多这样的车库,但是业主都将里面简单处理,当作住宅房屋在使用,居住者也都是一些老年人。一些业主认为车库仅仅 给老人使用,也不打算出售,因此一直没去考虑过办理产证。那么为什么有些业主有权证,有些业主却办理不了呢?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人员介绍,大富新村东 区10#楼系原芜湖大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完成后,大富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了大富新村东区10#楼及附属架空层(仓储)的初始登记。随后, 开发公司和部分购房人共同申请了所购房屋和附属架空层(仓储)转移登记领取各自房地产权证书。因小区内架空层(仓储)等优先满足小区业主使用,小区业主优 先购买,办理登记时主房与架空层(仓储)一并发证。方女士父母因购买架空层,取得房屋所有权利,属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初始登记证、购房合同、完税凭证等,购房人去世的,应由继承人提出申请。方女士可先行与开发企业联系,准备继承材料、房屋权利转移材料 后,与开发企业共同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热线主持人:范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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