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房,男方不出钱,房子写女方自己的名字,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女方想出售这套房子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吗?需要男方配合签字吗?
结婚后买房男方没出钱,女方个人出钱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1、在婚后买房,虽然男方未直接出资,但购房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房产登记有男方名字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后买房,只有女方出资,且出资方使用女方个人财产购房的,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该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3、如果双方对于婚后购买房产的归属曾经做过约定,也就是有书面协议约定房产归属的,根据协议确定房产归属。
对于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在婚内出售时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同意,是否需要男方签字,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分。因为各地具体操作方式不一,部分地区只需要产权登记方办理,有的地区则是需要夫妻签字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 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