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两个人买的房子归谁,结婚前女方自己买的房子归谁

首页 > 房产装修 > 作者:YD1662024-01-04 18:59:00

婚前一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子。

在离婚时,另一半到底可以分到多少钱?

本期我详细地解释了其中的法律逻辑。结合一个具体的例子,通过公式,为你完完整整地分析清楚了这个问题,并给出了计算的全过程。

作者:褚晓天

结婚前两个人买的房子归谁,结婚前女方自己买的房子归谁(1)

小蓝婚前买了一套总价200万的房子。首付款100万,贷款100万。各种税费中介费加在一起有10万。房子登记在了他一个人的名下。

过了几年,小蓝和小红结婚了。这时小蓝已经还了50万的贷款,其中本金占了35万,利息占了15万。同时房子也已经涨到了300万。

婚后,小蓝和小红用他们的收入继续还贷。房子也继续上涨,一路涨到了400万。

但此时,小蓝和小红的婚姻却走到了尽头。经过计算,婚后正正好好也还了50万的贷款,其中本金35万,利息15万。还剩余30万本金没有还清。

但很明显,双方是不可能为了这件事而等着不离婚的。

结婚前两个人买的房子归谁,结婚前女方自己买的房子归谁(2)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双方马上离婚,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小红到底可以分到多少钱呢?

一、法律规定

这是一个典型的婚前一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例子。

根据法律规定,房子一般归登记的那一方,也就是房子一般归小蓝。但小蓝是需要对小红进行补偿的,补偿金额一般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所对应的房屋及其增值部分的一半。同时,剩余未还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段话如果看不懂也没有关系,接下来我会一点点来帮你分析清楚的。

二、分的是什么

我们先按照结婚和离婚这两个时间点,把钱以及钱所对应的房子分成三个部分。来看看,小红可以分的到底是哪一部分?

1、婚前的那部分,是小蓝自己付的首付款和婚前还贷以及这两笔钱相对应的房子;

2、婚内的那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以及相对应的房子;

3、离婚后的那部分,是剩下的还没有还的贷款和其相对应的房子。

结婚前两个人买的房子归谁,结婚前女方自己买的房子归谁(3)

第一部分 婚前部分

结婚前两个人买的房子归谁,结婚前女方自己买的房子归谁(4)

首页 1234下一页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