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对于“钢钉”来源的问题,店家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就目前的交涉情况,如果店家不同意先出资让消费者去检查,我认为消费者可以先去医院自费做检查,看他的健康情况。如果店家不同意买单,消费者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店家担起这个责任。
民以食为先
食以安为先
就餐时食出异物
换谁都不能接受吧
DV君还是觉得,餐饮店始终有义务
为店里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
这块异物到底是什么
又是怎样出现的,依然未有定案
希望事件可以早日查清
让食客们吃得安心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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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东公共DV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