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定金几天可以退,房屋质量问题定金可以退吗

首页 > 房产装修 > 作者:YD1662024-03-24 10:43:24

某人因在购房合同条款上与开发商未能达成一致,双方未能签成合同。开发商认为是对方违约,因此拒绝退还购房定金。某人于是向法院起诉。那么他能要回买房的定金吗?

张三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准备购买位于某小区内的一套商品房,并为此支付了认购该房屋的定金两万元。按照这份协议书的规定,认购方需要在签订该份协议书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逾期没有签订,视为认购方自动放弃所定房屋,认购定金不予退还。

后来,张三于7个工作日内前往开发商处签合同,发现对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十分偏向于开发商,对买方很不公平,要求修改某些条款。但开发商却以这是格式合同为由拒绝修改。由于分歧较大,双方没有签成合同。张三要求退还定金,却遭到对方拒绝。双方争议不下,起诉至法院。

看到这里,很多读者可能会比较认同开发商的观点,即定金担保的是双方签订合同,而实际没有签成合同,因此买方肯定要不回定金。 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的。有不少购房者也会有这样的观点,因而白白损失了定金。

这个定金并非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而是“订约定金”—该定金担保的是双方在7个工作日这个时间内履行去签署合同的这个约定,而不是担保双方必须签署合同。也就是说,张三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7个工作日内)和地点(开发商的办公室)去签正式的《商品方买卖合同》,否则就是违约,定金将被开发商扣留作为违约金。

但这里有个需要大家注意的关键点:假如双方因正式购房合同的条款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导致未能签订合同的话,这就不是买方的原因和责任了,卖方也就无权扣留定金

具体的法律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张三之所以未能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原因在于双方未能就合同的内容条款达成一致,而并非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愿意或单方拒绝签订合同。这种情况就属于上述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开发商应当无条件地将定金退还给张三。

另外,在要回定金的过程中,为了尽量减少双方的争议和麻烦,以下几点建议供有购房计划的人参考:

1)为了避免在是否按约定时间去签合同的问题上发生争议,去谈购房合同时,最好能带上一到两个证人一起去。一旦诉讼时,可以请证人出庭作证。实在不方便找证人时,也可以在告知对方的情况下,将有关过程录音录像

2)合同条款一旦谈不拢,马上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并写下书面承诺。如果开发商拒绝的话,可以现场联系公证人员要求到现场进行公证。或者,也可以求助公安机关,争取一个书面的报案记录。这些做法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一个明确的证据,证明自己在约定时间去谈购房合同这样的一个事实。

3)如果以上的这些做法对你来说都不可行,还可以在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以有证据证明的书面方式(通常是以公证邮寄送达方式)向开发商提出关于合同条款的修改意见。如果对方不答应修改意见,则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最后,提醒各位购房者,一定要有证据意识。因为一旦发生诉讼,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前提就是要有有力的证据来证实自己没有违约,也就是在约定的时间曾去和开发商谈过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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