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与丧葬相关的文字,是有一种身份特色的一种象征,它就像人的姓氏一样,带有明显的宗亲传承性,即使听着再别扭,甚至是忌讳,也不能更改。在汉语实践中,一些人对此类文字分的不太清楚,误用现象时有发生,这里略谈一二。
墓:是常用字,多为俗语,顾名思义死者葬身之地。组词如:坟墓、陵墓、墓碑、墓道、墓地、墓圹(音kuàng,“穴”也)、墓冢(zhǒng,坟墓)、墓穴、墓园、墓志铭等。“墓”字作为名词,其可以用于普通百姓,如:张三之墓、李四之墓等;也能用于丧葬规格高的要人与名人。如:越王墓、马王堆墓、曹操墓、杜甫墓。埋葬人多的地方,一般称之“公墓”。如:中国有:北京的八宝山革命公墓、广州的银河革命公墓。国外的有:英国伦敦的海格特公墓,法国巴黎的拉雪兹神父公墓,美国华盛顿的阿灵顿国家公墓,俄罗斯莫斯科的红场公墓、新圣女公墓、瓦甘科夫斯基公墓等。有意思的是,很多教堂也带公墓。
专门安葬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职人员的群葬处,通常是称革命烈士陵园,如:西安、杭州、长春、济南、齐齐哈尔革命烈士陵园,山东省临沂的华东革命烈士陵园、烟台胶东革命烈士陵园,湖南省的有湖南革命烈士陵园、长沙市革命烈士陵园等。因为“陵”字是专门用于帝王的(见下边“陵”字),故有“崇敬安葬”之义。
坟:也是常用字。①普通人的葬身之地,如:李家坟、汤家坟、王家坟等。②也用于主人生前位高权重或很有威望,死后丧葬规格高之人,如:无锡江阴市的寿山坟(在长泾镇长东村),杭州的“岳坟站”(改为“岳庙站”),北京海淀区复兴门外有“公主坟”(清嘉庆帝的两个女儿,即三女儿庄敬和颐公主与庄静固伦公主之葬地)、东四环四惠桥西南侧的通惠河北岸的“八王坟”(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王爷的墓地)。仅北京称此“坟”地名有十处左右,这些地名已经成为北京市民的标准符号性记忆。③土堆;大堤。如:孔子的葬身处“墓而不坟”(无高土隆起)。再有“汝坟”。源于《诗经·周南·汝坟》一诗:“遵彼汝坟,伐其条枚。”《论语》曰:“汝,水名也;坟,大防也。”意思是“汝坟就是汝水大堤”;《辞源》释“汝坟”为“古汝水上的堤防”。③周代姬烈所封之汝坟国。汉初为汝南郡(今上蔡、正阳、确山、平舆等县一带),大体在今河南汝河流域。据明代《汝宁府志》与清代《确山县志》载:汝南安城在今天的王岗镇,这个区域先是古道国的地盘。《中原文物》(1990年第□期)载文《安城故城在哪里》称,安城故城原名汝坟,在今平舆县王岗镇兴旺店村委之刘庄、朱冈村一带。这里是中国历史上名门望族周姓的发祥地,也是宋代理学大家周敦颐及其后裔、共和国总理*的远祖地。
冢:音zhǒng,雅词,高坟也;高官厚禄者的葬身处,多用于文字。如:古冢、丛冢、荒冢、青冢、衣冠冢。北京有著名的万安义冢(现名北京万安公墓)。①旧同“塚”,云南腾冲有一个名叫“倭塚”的坟墓。里边埋葬了5个侵华日军,一个是少将藏重康美,其他4人为其下属。②用于称谓,如:冢息(长子))、冢子(长子)、冢嗣(嫡长子)、冢妇(嫡长子的妻子)。③大。如:冢君(大君,对列国君主的敬称)、冢祀(帝王在宗庙举行的大祭礼)。④山顶。如:《山海经·西山经》:“华山冢也。”注:“冢者,神鬼之所居也。”《诗·小雅·十月之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郑玄注:“山顶曰冢。”元稹《蛮子朝》:“夜防抄盗保深山,朝望烟尘上高冢。”
因为是敬字,古代日本人也把“冢”字从中国引鉴去了。他们不仅有上百个“冢”字地名,而且以其“冢”的地名为引申为姓氏。如:有“樱冢”的姓氏。用“冢”字作姓氏的名人,古代有:日本战国时代(延德元年,即1489年)有一个叫冢原卜传(又名冢原高干)的剑圣。当今的有:八十岁时才隐退的日本从事“银色色情”业的歌剧演员帝冢真织;出身于日本东京都的AV女优大冢咲,与女性声优、舞台演员名冢佳织等。
茔:yíng。坟地、坟墓。用于书面语如:坟茔,祖茔。
陵:规格最高的帝王葬身处。如:太昊陵、黄帝陵、秦始皇陵、清十三陵。有时百姓习惯于叫墓,如:唐高宗墓,应当说此叫法是不确切的。甚至有的地名也这样称谓,以华夏始祖之名,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如:湖南炎陵县、陕西黄陵县、陕西咸阳市秦都区茂陵镇等。
林:规格、面积仅次于“陵”,多指身份很高、且有威望者的葬身处。孔子“墓而不坟”只是当初,到秦汉时其墓已堆土成坟了,后来又种了林木,而称孔林。在宋、元时代及其以后,神道已长达1000多米,还有大门、城堡式二林门和享殿,坟墓也更加高大,墓前巨碑篆刻“大成至圣文宣王墓”,俨然王陵。尽管如此,人们还是称“林”,而不称“陵”。类似的还有武圣关羽(最高追封到长达26谥字的关圣大帝)之关林,位于河南安阳的袁世凯的葬身处袁林。
另外,皇帝死,称“崩、驾崩”;诸侯死,称“毙”;大夫死,称“卒”;士死,称“不禄”;庶人死,称“死”。唐代规定:二品以上谓“毙”;五品至三品谓“卒”;六品以下谓“死”。
丧葬之地,现在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丰富的“墓”文化,从高级、高雅到低级、低俗称谓的排位,大致是,陵、林、墓、冢、坟、茔。
值得注意的是,在“墓”文化的实践中,由于字的读音相同或象形,而出现误写误用的情况。这里仅举两例:一是“墓圹”(音kuàng。墓穴,坟墓;亦指旷野)误为“墓犷”(guàng,“粗野”义)。这两个字音、义均不一样。2014年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复赛第10(半决赛第1)场,写错的93%的成人听写团大部分人错写为“墓犷”。二是“坟茔”误为“坟莹”(yíng,光亮透明,晶莹透亮;光洁像玉的石头)。①周兴仁在《北方作家》杂志(2014年第6期)数字版,载诗《湖边丘起一座坟莹》(外一篇)。②谢中征 邝邦洪在《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4期 ),载文《社会主义时代悲剧创作的新拓展——论《山中,那十九座坟莹》的悲剧艺术》。三是搭配不当。一点是墓主人身份相差太大,二是一个是俗语,一个是雅语,不宜混用。①弘正在《警察天地》(1995年第6期)载文《“方城”筑坟冢》。②杨友在《西江月》(2006年第22期)载文《坟冢外的一缕青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