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是指大气中一些物质的含量达到有害的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或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大气污染有自然因素(如森林火灾、火山爆发等)和人为因素(如工业废气、生活燃煤、汽车尾气等)两种。其中以人为因素造成的污染为主要因素,尤其是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所造成的大气污染。
典型大气污染类型有三种:一是还原型(伦敦型),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和颗粒物;二是氧化型(洛杉矶型),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燃油锅炉和石化工业;三是酸沉降,酸沉降是大气中的酸性物质以降水的形式或者在气流作用下迁移到地面的过程。
我们常见大气污染物有气溶胶状态污染物和气体状态污染物两种。气溶胶状态污染物是指固体粒子、液体粒子或它们在气体介质中的悬浮体,其直径约为从0.002-100微米大小的液滴或固态粒子;气体状态污染物是指在常态、常压下以分子状态存在的污染物,主要有硫氧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碳氧化合物和碳氢化合物等。
在人类活动中,大气污染来源主要有四种:一是煤、石油、天然气等燃料的燃烧排放;二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三是汽车、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在运输过程中的排放;四是施用农药、秸秆焚烧等农业活动中污染物的排放。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评价指标,加快推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国在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标准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适用一级浓度限值;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适用二级浓度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