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家具与清式家具在造型及风格上是有差异的。
明式家具
明式家具,是我国明代以汉族文人为主导形成的一项家具艺术成就,以简洁典雅的造型,严谨科学的结构闻名于世,在世界家具体系中享有极高的声望。
主要指那种以硬木制作与明代和清代前期,设计精巧,制作精良,风格简约的优质家具。
英国家具大师Thomas Chippendale(1718-1779)在其《家具指南》一书中,把明式列为世界家具三式之首(明式、哥特式和洛可可式)。
作为现代极简主义的鼻祖,至今,当中外设计师们谈起明式时,仍然公认它是世界家具设计上无可超越的巅峰。
明式家具的特征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1、造型简练、以线为主
严格的比例关系是家具造型的基础。我们看以上图中的明代家具,其局部与局部的比例、装饰与整体形态的比例,都极为匀称而协调。
如椅子、桌子等家具,其上部与下部,其腿子、枨子、靠背、搭脑之间,它们的高低、长短、粗细、宽窄,都令人感到无可挑剔地匀称、协调。并且与功能要求极相符合,没有多余的累赘,整体感觉就是线的组合。
其各个部件的线条,均呈挺拔秀丽之势。刚柔相济,线条挺而不僵,柔而不弱,表现出简练、质朴、典雅、大方之美。
2、结构严谨、作工精细
明式家具的卯榫结构,极富有科学性。不用钉子少用胶,不受自然条件的潮湿或干燥的影响,制作上采用攒边等作法。
在跨度较大的局部之间,镶以牙板、牙条、圈口、券口、矮老、霸王枨、罗锅枨、卡子花等等,既美观,又加强了牢固性。明代家具的结构设计,是科学和艺术的极好结合。
时至今日,经过几百年的变迁,家具仍然牢固如初,可见明代家具的卯榫结构,有很高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