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灰层空鼓、裂缝
1、产生的原因:
1)抹灰前基层不清理、不湿润。
2)混凝土基层未“打毛”。
3)抹灰工序不正确。
4)抹灰厚度不当。
5)抹灰后不养护。
6)抹灰层无界格缝或界格缝间距过大。
7)水泥安定性不合格。
8)砂过细或含泥量超标。
9)各抹灰层强度相差过大。
2、治理措施:
1)抹灰前基层要认真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
2)对部分混凝土面需要抹灰时对其表面进行“糙化”处理。
3)抹灰工序不应颠倒。
4)抹灰时不能一次抹的太厚,每层厚度不超过10mm,而且每遍不能跟的太紧,防止灰层坠裂。
5)抹灰后喷水养护要及时。
6)外墙抹灰时应界格,横向以上、下窗口界格为宜,竖向界格以间距不超过3m为宜,外墙界格缝间距一般为1m左右。界格材料及方法根据设计而定。
7)抹灰所用的水泥在施工前应做安定性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8)砂应采用中砂,使用前应过筛,含泥量不应大于3%。
9)一般底层砂浆强度不宜高于基层墙体,中层砂浆强度不能高于底层砂浆,严禁用素水泥浆挂面。
二、墙体与门窗框交接处抹灰空鼓、裂缝、脱落
1、产生的原因:
1)基层处理不好。
2)预埋木砖(件)位置、方法不当或数量不足。
3)门窗洞口与门窗之间的缝隙填嵌不严密。
2、治理措施:
1)抹灰前基层要认真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
2)预埋木砖(件)数量及位置应适当,门窗口上下第4或第5皮砖放置一块,中间预埋件的间距不大于70cm,埋设在丁砖层。固定门窗口的钉子长度不得小于100 cm。
3)非普通黏土砖及120砖墙砌体,应预先将木砖放置在符合砌体模数的混凝土预制块中待用(非木门窗应预先埋置符合砌体模数的混凝土预制块)。
4)门窗塞缝应作为一道工序有专人负责。木门窗框和墙体之间的缝隙应用水泥砂浆全部塞实并养护,待达到一定强度后再进行抹灰。
5)框和抹灰层之间预留界格缝,用密封材料嵌填。
三、抹灰面不平整、阴阳角不方正
1、产生的原因:
1)没有进行找方、贴饼、冲筋。
2)面层抹灰时接槎随意,接槎处重复抹压造成比大面高。
3)压光时间掌握不好,压抹遍数不够。
2、治理措施:
1)抹灰前根据墙面及阴阳角情况,抹灰饼,找规矩。
2)冲筋应在建筑物大角,房间阴阳角及门窗阳角部位充立筋以控制其垂直度。
3)内墙抹灰留槎应甩在阴角处及管道后边,室内墙面如预留洞口为保证其平整,可将整块墙面的抹灰甩下一起施抹。
4)要求抹灰甩槎应留直槎,分层成踏步状留置。
5)罩面灰抹完后,要待其内的水分被底灰吸收后表面没有明水时,再抹压。面层压光工作坚持2~3遍使灰层初凝,达到表面无抹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