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大疾病的除外责任,保险公司规定的不可以超过此规范中规定的9条,较修订前增加1条。
主要的变化,是将原来的3.2.2条,拆分成了3.2.2条和3.2.3条,对于被保险人自伤和自*的除外责任进行了单独的表述。
这一点,其实现有的大多数条款已经包括了。
8. 其他疾病的定义要求,较征求意见稿有大变动!
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大家看到的往往保障的疾病包括上百种,远不止上面说的修订前的25种,或是修订后的31种。为什么?
按照《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要求,除了规范中定义的疾病外,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增加其他疾病进入保障范围。
本来,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的时候,对于其他疾病有特殊的要求,比如,保障范围不能高度重叠;疾病发病率如果极低,需要在名称中注明!
但是,在最终版中,这些内容都被删除了,这可能是因为目前按照此种方式执行,仍具有一定难度。
不过,相信未来随着5年修订机制的建立,消费者面对数百种疾病无法区分的问题还是会得到完善的。
9. 每5年评估,是否修订!
此次新版定义,还明确了评估年限,以后每5年就会全面评估,并确定是否根据新的医疗变化调整重疾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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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
重疾险的未来发展如何?
1. 回顾重疾险的发展
首先,我们先回顾下,我国重疾险发展的三大阶段:
①2006年以前,行业缺乏重疾险的统一定义和规范制度,导致质疑声不断。
为此,监管于2006年出台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进行分类,2007年,行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②在相关各项制度明确之后,行业进入了规范发展期,也就是发展的第二阶段,从2007年至2013年。
③2013年至今,随着重疾发生率表的推出和重疾险的不断发展,行业开始进入产品多样化的快速发展期,重疾险保障疾病分轻、中、重,还可多次给付。
2. 此次修订的背景
过去10年,重疾险为超过1亿人提供总保额超过22万亿元的风险保障,为逾百万人累积支付赔款509亿元。
2019年重疾险保费收入4107亿元,占健康险保费收入的58%。
随着,重疾险的不断发展,重疾险的赔付金额也已经在寿险公司中占相当的比例~
以平安寿险为例,重疾险赔付占公司总赔付的34%,总额148亿,同比增长42%,中国人寿,重疾险赔付占公司总赔付的比例为23.57%。
与此同时,很多问题也相继出现,比如我们很关心的甲状腺癌,按照原来的25种重疾定义(2007版),属于恶性肿瘤,出险即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
但是,由于其治愈率高且早期手术费低等问题,导致重疾险赔付率升高,进而也限制了重疾险费率的降低。
为此,从去年开始,监管就开始就重疾险相关的制度进行修订,一个是《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另一个就是《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在经历过多次修改调整之后,今天,新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重疾发生率表》已经同时下发。
3. 新规落地,重疾险的未来会如何?
至此,新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和与之配套的重疾、医疗新规已经相继出台,新规不仅丰富了产品结构,还扩展了保障范围!
相关制度,参见: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通知》
《短期健康险大地震:花式续保描述全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