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雀斑脸在西方中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早在15-18世纪,雀斑就被视为一种可怕的毁容,西方人用铅白和醋混合,用铅汞和硫酸铅来治疗脸上的雀斑。而在2007年,朱利安摩尔曾经出版一本名为《雀斑草莓》的书,里面描述了她小时候因为长雀斑被同学嘲笑取名叫“雀斑草莓”的事。由此可知雀斑脸在国外审美史上也经历了由反感到接受再到欣赏的过程。
不久前由英国王妃梅根担任时尚杂志主编时,对拍摄封面的摄影师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 I want to see freckles!"(我要看到雀斑!)。她认为这不但能够呈现出封面人物的原始面貌及皮肤质感,更能突显她们的眼神和情绪,从而强调情感的表达与传递。这无疑使再一次向人们证明,有雀斑也很美!
早在1995年,香奈儿率先生产出一款制造雀斑的美妆笔。2003年,兰蔻在夏季系列中也首次推出雀斑粉笔,兰蔻当时的艺术总监罗斯伯顿将雀斑称为“自由的象征”,鼓励女性从厚重的粉底和遮瑕膏中解放出来,以自然的状态拥抱阳光。随后越来越多品牌加入雀斑营销行列,丝芙兰,Charlotte Tilbury等彩妆品牌纷纷效仿,雀斑笔也被冠上“青春棒”的可爱称呼。
反观国内,早在1910年,《申报》上就刊登过一则颇有诱惑力的祛斑广告。但那个时代一场祛斑手术的收费就高达两百银圆,几乎相当于一个中等家庭一年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