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恶习,每个国家都会有,今天我们要说的是两个对女性伤害较大的:中国的“裹脚”和欧洲的“束腰”。
在古代,就是为了满足男性的特殊审美,当时是男权社会,男人们以三寸金莲为美,他们觉得女人裹着小脚走起路来袅袅婷婷、婀娜多姿。
所以当时大家认为小脚就是时髦,脚越小越受到欢迎,三寸为金莲,四寸为银莲,三寸与四寸之间为四照莲,而没裹脚的女人被人耻笑,认为大脚嫁不出去。提到裹脚只能发生在旧社会,现在是没有人裹脚了,但是我们可以想像的到,裹脚对女人来讲,也可以说是对脚部伤害是最大的。
她们的脚就如同一个巴掌大,五个脚趾头全部都堆在一起,而脚掌也被裹住。因为古代流传下来对脚的审美是三寸金莲,所以很多生在富贵之家的女孩从小都是要裹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