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的权利有哪些,患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哪些

首页 > 健康 > 作者:YD1662022-12-09 21:29:55

患者应注意掌握的自身权利

为了进一步保障患者在医疗纠纷中的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患者的权利作了新的规定,其核心是患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这些权利对患者在医患纠纷中起到积极有利的作用。

(1)、患者有复印病例资料的权利;

(2)、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有与医疗单位共同封存病历资料的权利;

(3)、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患者享有与医疗单位共同封存现场实物、共同指定检验机构的权利;

(4)、患者死亡进行尸检时,家属有请法医参加委派代表观看尸检过程的权利;

(5)、患者有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参加鉴定专家的权利;

(6)、患者有对参加鉴定的专家提出回避的权利;

(7)、患者在鉴定过程中有陈述、答辩的权利;

(8)、患者对自身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享有事先知情的权利。

病历在医疗纠纷中往往起到其他证据不能起到的证明作用,这一点在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纠纷诉讼中是相通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患者复制病历的权利和医方配合的义务。

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于损害后果(伤残等级、死亡等)和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诉讼中,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必须经过质证,且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质询,才可能作为有效证据和作为确定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其中,对造成患者死亡的,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支持患方关于死亡补偿费的赔偿请求。

病人的权利有哪些,患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哪些(1)

在美容整形机构消费遭遇欺诈行为怎么办

为了扩大自己的美容业务,许多美容机构向社会发放广告,希望有人来美容,广告中可能有欺诈行为。那么,在美容整形机构消费遭遇欺诈行为怎么办呢?

1、消费致死伤受害人可索双倍惩罚性赔偿

新消法的一大亮点在于,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医美企业应明确,若经营过程中明知自身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存在缺陷,例如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标的药品、针剂、填充物;以国产充当进口等,故意不告知前来就诊的客户,导致在服务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除此以外,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其中,因医疗美容服务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可能包括人身伤害损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损失;造成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除此以外还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而根据新消法规定,除赔偿损失外,受害人还可以主张相当于两倍损失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明说,就北京地区而言,因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最终的赔偿数额最高可达210万。

2、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提至三倍

根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同时,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所谓欺诈,可以从两个角度出发,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医美企业在进行对外宣传过程中,应着重注意广告宣传方式、宣传内容。除此之外,咨询师在对顾客进行现场咨询、电话咨询还是网络咨询时,应统一话术,明确底限,即使是夸大也应掌握分寸和尺度。否则,根据新消法规定,直接导致的可能就是相当于三倍手术费的损失。经济上的损失暂且不说,因虚假宣传还可能带来有关政府机关的处罚,商誉的损失,后两项很有可能就是致命的打击。

3、消协可进行公益诉讼

新消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益诉讼是一种赋予消费者权益救济的补充途径,如果消费者个人受到损害,自己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有一些消费者受到侵害,他们也可以推选代表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大多数纠纷都是要通过这个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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