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1)证明:将DE两边延长分别交AB、AC 于M、N,
在△AMN中,AM+AN > MD+DE+NE;(1)
在△BDM中,MB+MD>BD; (2)
在△CEN中,CN+NE>CE; (3)
由(1)+(2)+(3)得:AM+AN+MB+MD+CN+NE>MD+DE+NE+BD+CE
∴AB+AC>BD+DE+EC
(法2)如图1-2, 延长BD交 AC于F,延长CE交BF于G,在△ABF和△GFC和△GDE中有:
AB+AF> BD+DG+GF (三角形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 (1)
GF+FC>GE+CE(同上) (2)
DG+GE>DE(同上) (3)
由(1)+(2)+(3)得:AB+AF+GF+FC+DG+GE>BD+DG+GF+GE+CE+DE
∴AB+AC>BD+DE+EC。
03
在利用三角形的外角大于任何和它不相邻的内角时如直接证不出来时,可连接两点或延长某边,构造三角形,使求证的大角在某个三角形的外角的位置上,小角处于这个三角形的内角位置上,再利用外角定理:
例如:如图2-1:已知D为△ABC内的任一点,求证:∠BDC>∠BAC。
分析:因为∠BDC与∠BAC不在同一个三角形中,没有直接的联系,可适当添加辅助线构造新的三角形,使∠BDC处于在外角的位置,∠BAC处于在内角的位置。
证法一:延长BD交AC于点E,这时∠BDC是△EDC的外角,
∴∠BDC>∠DEC,同理∠DEC>∠BAC,
∴∠BDC>∠BAC
证法二:连接AD,并延长交BC于F
∵∠BDF是△ABD的外角
∴∠BDF>∠BAD,
同理,∠CDF>∠CAD
∴∠BDF+∠CDF>∠BAD+∠CAD
即:∠BDC>∠BAC。
注意:利用三角形外角定理证明不等关系时,通常将大角放在某三角形的外角位置上,小角放在这个三角形的内角位置上,再利用不等式性质证明。
3.由中点想到的辅助线
在三角形中,如果已知一点是三角形某一边上的中点,那么首先应该联想到三角形的中线加倍延长中线及其相关性质(等腰三角形底边中线性质),然后通过探索,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1)中线把原三角形分成两个面积相等的小三角形
即如图1,AD是ΔABC的中线,则SΔABD= SΔACD = 1/2SΔABC(因为ΔABD与ΔACD是等底同高的)。
例1 如图2,ΔABC中,AD是中线,延长AD到E,使DE=AD,DF是ΔDCE的中线。已知ΔABC的面积为2,求:ΔCDF的面积。
(2)倍长中线
已知中点、中线问题应想到倍长中线,由中线的性质可知,一条中线将中点所在的线段平分,可得到一组等边,通过倍长中线又可得到一组等边及对顶角,因而可以得到一组全等三角形。
如图,延长AD到E,使得AD=AE,连结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