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间疏散门开启后,每樘门净通行宽度不应小于0.90m。
3
校园道路
1、校园道路每通行100人道路净宽为0.70m,每一路段的宽度应按该段道路通达的建筑物容纳人数之和计算,每一路段的宽度不宜小于3.00m。
2、校园内人流集中的道路不宜设置台阶。设置台阶时,不得少于3级。
3、中小学校校园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4、校园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4
建筑物出入口
1、校园内除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建筑外,每栋建筑应设置2个出入口。非完全小学内,单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低层建筑可只设1个出入口。
2、教学用房在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处宜设门厅。
3、教学用建筑物出入口净通行宽度不得小于1.40m,门内与门外各1.50m范围内不宜设置台阶。
4、在寒冷或风沙大的地区,教学用建筑物出入口应设挡风间或双道门。
5、教学用建筑物的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应采取防止上部物体坠落和地面防滑的措施。
6、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不应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
5
走 道
1、教学用建筑的走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在该走道上各教学用房疏散的总人数,按照本规范表8.2.3的规定计算走道的疏散宽度;
2.走道疏散宽度内不得有壁柱、消火栓、教室开启的门窗扇等设施。
2、中小学校的建筑物内,当走道有高差变化应设置台阶时,台阶处应有天然采光或照明,踏步级数不得少于3级,并不得采用扇形踏步。当高差不足3级踏步时,应设置坡道。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8,不宜大于1:12。
6
楼 梯
1、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按0.60m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每个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的摆幅宽度。
2、中小学校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级数不应少于3级,且不应多于18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小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6m,高度不得大于0.15m;
2.各类中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于0.16m;
3.楼梯的坡度不得大于30°。
3、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4、楼梯两梯段间楼梯井净宽不得大于0.11m,大于0.11m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宜为0.10m~0.20m。
5、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宽度为2股人流时,应至少在一侧设置扶手;
2.楼梯宽度达3股人流时,两侧均应设置扶手;
3.楼梯宽度达4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中间扶手两侧的净宽均应满足本规范第8.7.2条的规定;
4.中小学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90m,室外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水平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0m;
5.中小学校的楼梯栏杆不得采用易于攀登的构造和花饰;杆件或花饰的镂空处净距不得大于0.11m;
6.中小学校的楼梯扶手上应加装防止学生溜滑的设施。
6、除首层及顶层外,教学楼疏散楼梯在中间层的楼层平台与梯段接口处宜设置缓冲空间,缓冲空间的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
7、中小学校的楼梯两相邻梯段间不得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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