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事在人,谋事在天”出自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一百三回:“‘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可强也。”大意是说做任何事情关键都在于一个人去怎么做,而这个事情能不能做成,关健在于天时地利人和。
“成事在人,谋事在天”,是先辈就给我们的宝贵精神遗产,也是我的人生座右铭。
人常说命运在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虽然无法选择我们的出生,但是可以改变我们的命运,让我们生活的更好。
我们虽然不能决定今天太阳是否升起,但我们可以选择微笑面对每一天。
我们虽然不能未卜先知,做到事事尽如人意,但我们可以尽人事,听天命。
当初,我被人栽赃陷害,深陷官司纷争,虽然在我看来案情犹如“兔子头上的虱子”一清二楚,但对方一直想以“莫须有”的罪名颠倒事实黑白,致使官司陷入一波三折的“跌宕起伏”案情。
一审、二审官司虽然经历“正义”与“邪恶”多个回合的较量,法官都以“对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驳回。
本来以为可以回到以前“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生好时节”的简单快乐平安生活。
但对方不甘心,又去省城申请再审。让我们全家的心再次纠结起来,全力以赴备战再审。律师当时宽慰我们:一般这样再审的案件,对方胜诉的几率不大,但让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有时候世事无常造化,命运愚弄人,结果出乎意料之外。没想到再审后的裁定书明显偏袒对方,虽然发回中院终审,但措辞对我们非常不利。先生经不住这样的命运愚弄人的打击,气得在床上躺几天不吃不喝唉声叹气,还对我大发雷霆,让我准备承担败诉的后果。
我想起了儿时看过的悲情剧“窦娥冤”,难道在法治社会健全的今天,还能上演这样指鹿为马的荒唐闹剧?我想起了不认输的“秋菊打官司”执意“讨个说法”的坚韧不屈,我想起“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我想起了“人善人欺天不欺”……
“成事在人,谋事在天”,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我开始准备材料犹如当年讨个说法的“秋菊打官司”,冰天雪地我带着材料四处奔波,飘着大雪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去省高院陈述案情……无数次我夜不能寐食不甘味,在省城与当地中院之间辗转反侧,申诉的路上留下我不甘屈辱的身影。
“成事在人,谋事在天”,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
“尽人事,听天命”,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终审结果不像先生想象的那样被判“死刑”,“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我们人生的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人生在世,难免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挫折,要走许多弯路,才能知道珍惜拥有的简单幸福生活。
现在重拾旧梦,有时痴迷夜半三更笔耕不辍,开始常常患得患失,拙作被平台推荐,阅读量大增,心里窃喜;没有被推荐,没人欣赏,心里添堵,感到不被认可,但自己重拾旧梦的初心其实很简单,很朴素,想通过平台一吐为快,释放心里压力,或者分享自己的人生所悟所思,“不善人者,善人之资”。又何必患得患失徒增烦恼呢?
百花盛开的时候,花儿无论是否有人欣赏,它们都在尽情用生命绽放;小草被人践踏,仍顽强积极向上生长,用一抹绿点赞庄严法界大自然。
“成事在人,谋事在天”,为人处世何尝不是这样?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