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廉洁从教十条规定,教师廉洁从教的十项要求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4-10 05:28:41

为认真落实合肥市教育系统廉洁从教“四个严禁”要求,坚决刹住操办“谢师宴”和“从事有偿家教”等不正之风,合肥市教育局依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重申将严格执行教师管理有关规定!合肥市教育系统弘扬高尚师德、坚守廉洁从教“四个严禁”,具体为:

一、严禁教师参加谢师宴、升学宴,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宴请;

二、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

三、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四、严禁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

合肥市郎溪路小学郑重承诺:

全体教师将严格执行“四个严禁”相关要求,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将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

(区号 0551)

合肥市教育局

63505208、63505181

瑶海区教体局

64494992、64490640

合肥市郎溪路小学

64326358

教师廉洁从教十条规定,教师廉洁从教的十项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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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廉洁从教十条规定,教师廉洁从教的十项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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