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全国各地将有一大批教育新规正式实施。一起来看:
1月1日起,父母要“依法”带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培养家国情怀;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1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机构统一颁发
教育部颁布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普通话一级甲等须经国家测试机构认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并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颁发机构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统一变更为国家测试机构,增强了专业测试的统一性、权威性。《管理规定》首次对测试员和考务人员的权益保障作了明确规定,并增加对测试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删除两次测试间隔时间的要求,扩大测试服务供给;取消属地报名要求,明确应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报名参加测试;针对残障人士的实际需求,强化对特殊人群的语言测试服务;明确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增加电子证书相关规定,明确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教育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明年1月起施行
1月1日起,香港中小学须每周举行升国旗仪式
10月11日,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发布通告,就将国旗国徽纳入香港中小学教育、学校举行升国旗仪式等提供最新指引。发言人表示,明年1月1日起,中小学(含特殊学校)须在每个上课日、元旦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国庆日升挂国旗;必须每周举行升国旗仪式。
1月1日起,天津中小学教师可根据情况采取惩戒措施
天津市教委印发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哪些情形可以进行惩戒?教师可以采取哪些惩戒措施?《实施细则》都作了明确规定,并根据违纪情形,把惩戒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和严重惩戒。例如,学生有六种情形之一,学校及教师应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故意不完成课上或课后学习任务,不服从教育、管理的;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实施有害自己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实施细则》特别强调,教师应向学生说明实施惩戒的原因,在实施惩戒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把“戒尺”还给老师!天津中小学教师1月1日起可根据情况采取惩戒措施
1月1日起,成都市普通高中节假日一律不得补课
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法定节假日补课行为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高一至高三年级一律不得补课。节假日期间,各高中学校可为有需求自愿到校进行自习的学生免费提供学习场地,并加强安全管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纪律维护、安全巡视和突发事件处理。以上要求将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内容,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渠道,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1月1日起,郑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
《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依法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时可向参加培训的学生收取培训费,线下培训课程时长标准为每课时45分钟。线下培训机构定价班型有三种,分别是: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其中,10人以下班收费指导价为55元/课时·生,10~35人班为43元/课时·生,35人以上班为32元/课时·生。
1月1日起,福建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新标准收费
12月30日,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教育厅联合发布通知称,该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将按三种班型收费,收费标准最高每人次每课时16元。此项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行。
根据通知,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每课时标准时长30分钟,基准收费标准分为三类,其中,10人以下班型,收费标准为16元/课时人次;10—35人班型,收费标准为12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收费标准为8元/课时人次。培训机构可根据办学成本,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下浮不限。
1月1日起,武汉校外培训机构需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收费
12月31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慎重对待校外培训三告家长书》,提醒家长寒假期间不迷信校外培训,不盲目参加培训。通知提到,自2022年1月1日起,武汉市校外培训有三个重大变化:一是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二是实施义务段学科类培训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指导价未公布前不能收费;三是任何校外培训机构都必须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收取培训费,未开设银行托管账户的不能收费。
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