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学案ppt,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细节描写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4-11 06:05:10

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学案ppt,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细节描写(1)

戴景贤先生

编者按

本文选自《钱宾四先生与现代中国学术》,特此摘录,以飨读者。

钱先生第四部重要之著作为《朱子新学案》,写作之地点为马来亚之槟城,写作之时间为一九六四年至一九六九年,凡六年。

于此之前,钱先生曾应友人之邀,写成《中国思想史》与《宋明理学概述》两小册,又曾于赴美期间,写成《论语新解》,皆有关义理思想之著作。

而钱先生于新亚书院谢事后之晚年,集中精力撰作此《新学案》一书,最重要之目的,则在于解决“先秦”与“近三百年学术”之外,中国学术史另一重要之关注点,即由魏晋以迄于明末,中国整体“学术发展”之诠释问题。

魏晋以迄宋明,学术史主要难以解释之关键,在于“理学”与“佛学”之关系,以及“理学”与“儒学”之关系。民初以来学界承接一新的“佛学”与“佛教史”之观念,以为研究之基础,而倡导此一路径,先期之影响,来自梁任公。

所谓“新的佛学与佛教史之观念”,任公之研究,包括二项主要之观点:第一项是以独立之“学术”之眼光,研究佛学;亦即不以纯宗教之立场,或纯宗教之目的看待佛学。第二项,则是企图辨析佛学中所受中国学术文化之影响。其第一项观点,使佛学之研究,具备有“哲学”之意义;第二项观点,使佛学之研究,具备有“史学”之意义。

任公《佛学研究十八篇》,虽于此二点皆有其所承接之影响,非所独创,然对于中国学界而言,仍有“辟径”之功。特任公于佛学与中国学术之关系,虽有所见;其所见实有限。

此乃因任公之哲学素养不深,又缺乏实地之宗教体验,以是之故,常有似是而非之见;论不确实。而在其前,虽亦于宗教缺乏亲身体验,却较能以“后设理论”(meta-theory)之高度,贯通佛学与中国思想,而于形而上学(metaphysics)与认识论方面有所指陈,则为章太炎。

其所作之《建立宗教论》、《俱分进化论》,能识其旨者虽少,其《原道》、《原名》、《明见》、《辨性》等文,乃至《齐物论释》之初本、定本等其他相关著作,于其同时代,则有重要启示:胡适之《哲学史》多取其说。

特章氏所抱持之“四部”及“宗派”观念过深,故就因应时代之需求言,其影响未若梁、胡之巨。

梁氏之后治佛学史有声名者,则有汤锡予(用彤,1893-1964)、吕秋逸(徵,1896—1989)等人;而汤氏著作之所开辟者尤大。汤氏能分从“形上思想”与“人生义理”两方面,将西方哲学处理此二方面问题之观念与辨析之角度,充分具体运用于其书内;而其本人于儒、道、释三家思想之本质内容,亦有基本之理解,故能运用史料,而见解不限乎史料所能显示。

而其更重要之影响,则在于解说以“魏晋玄学”作为中国学术,由先秦思想系统之儒、道两家,转入佛学思想之过渡,此一思想发展之线索。

钱先生早年于《墨辩探源》文中所采取之关于宇宙论、认识论观察之角度,基本上系延续章太炎、胡适之一路,而特于辨析庄、老之先后,抱持不同之见解。至于其日后于一九四五年写成《记魏晋玄学三宗》,一九五五年写成《王弼郭象注易老庄用理字条录》,则系承继汤氏辨析玄学中儒、道两家关于此二方面思想之新趋向之研究而来。

而于钱先生之二文中,有一项重要之论述,即是阐明“道”字与“理”字于中国思想史中逐步递变之轨迹。

注意辨析义理思想中特殊观念之历史演变,于清嘉庆、道光时有阮芸台(元,字伯元,1764-1849)。芸台著《塔性说》、《性命古训》,着眼于辨析宋明儒说与先秦之不同与宋人明显袭用佛义之处;而在其前,则有戴东原之《孟子字义疏证》,为其先导。

唯因在戴、阮当时,并无完整之“观念史”概念,故凡其所论,皆所以益坚其门户之说,而非以破除门户之见。戴、阮二家之学,于民初皆获提倡,戴氏以其“反理学”之意见受称赏。

胡适之、梁任公皆曾为其说,著成专论;而阮氏,则以其近乎“观念史”之研究获重视,提倡之者,为留学德国从事历史语言研究之傅孟真(斯年,1896-1950)。傅氏特为作《性命古训辨证》,以补其所未逮。而于此前后,考辨先秦人文观念用语之语义,颇成风气。

梁任公、郭沫若(原名开贞,字鼎堂,号尚武,1892-1978)关于先秦“天道观”之研究尤为重要。钱先生关于魏晋部分之研究,主要系欲于“思想分期”之解释之外,企图另以一基本的、最具综括性之观念,将近人(包括其自己之贡献在内)关于“先秦”与“魏晋以后”两阶段思想之种种研究,加以贯串。

钱先生此二文,并前有关老子考辨之文章,及若干其他方面之发挥,后收录为《庄老通辨》一书。

宋明理学与佛学之关系,得“形而上学议题”与若干观念之澄清,已开启一新的研究之途径;无论从事儒学、佛学或西方式哲学史研究之学者,皆有一共同讨论之范围。

然若就“人生义理”方面言,由于儒家之义理,乃与“经术”相关,玄学期间经术已衰,汤氏就王辅嗣、何平叔(晏,195—249)等人之经注及论辩中,择出“圣人是否有情”等问题为讨论,于“三国魏晋”一期学术之了解,虽有助益,然对于赵宋以下儒学之再兴,终是无足见大。

而佛学入隋唐后之发展,佛学与中国社会融合之程度益深,亦必与中国学术史之发展,具有重大关系,汤氏之研究,未竟其功。

故存在于佛学与理学间之异同问题,乃至儒学内部之分期问题,仍有泰半未能解决。钱先生晚年择出朱子(熹,字元晦,号晦庵,1130-1200)一人作为研究之对象,主要即代表其对于如何解决此一问题之一种识见。

钱先生诠释朱子,有一基本看法,即朱子与中国学术史之关系,不仅当依“理学”之角度分析,亦应以整部“儒学史”,乃至整部“中国学术史”之角度,加以观察。此一基本看法,有甚大之重要性。

盖倘若以“理学”为考量,则理学之“时代性”,为当注意之最要点;论者所重,应在确认理学家所面对之时代问题,及其特殊关注之点。思想之特色,与思想之价值,皆当以此为着眼。

因此若无思想史研究有关“时代特性”之理解,即无从决断。至于是否与先秦孔孟思想相符,则非重点。钱先生细辨理学思想中“形而上学”部分与先秦之差异,即是结合考据之学与思想史研究之方法而得。

然倘若以“儒学”为角度,儒学应包含经学与史学,论人生修养看重孟子之论“充养”,与论政治、社会应有可以不断充实之历史知识,乃属应兼包之两面。

故就理学作为“儒学”之意义言,或理学家应同时顾全整体儒学之发展言,皆应有一超乎“理学”之“儒学”观念,以之为“衡论得失”之依准。

而倘若更上一层,以整部“学术史”为观察之取径,则钱先生对于先秦儒学之发展,既已认其包融有庄、老之学极大成分,而魏晋以下,又吸收有佛学之精义,则所谓“儒学”之成为儒学,止应存在乎其核心之义理,及其为学之主张与态度;儒学与道、释有合、有分,皆所以共成此一部中国之学术史。

然如以若是不同而复杂之学术观念为讨论,岂非将陷于支离而难有确定之归宿乎?钱先生盖又有一观念,即认为:人物可以超越时代,人物亦可超越各个学术派别之发展,而为综合之主体。

钱先生盖即以是详论朱子之学,而认为朱子与其前之孔子,皆为中国史上超越“时代”与任何“单一学术观念”而集成之人物。

钱先生《朱子新学案》一书,除呈显其面对整个时代反省于中国文化,反省于作为中国文化精神支柱之学术,而将之归结于讨论孔子、朱子两个主要人物之见解外,亦尝试为中国学术史上最难研究之一堆素材,加以一番史学之整理工作。此所以其书采用“学案体”而非“论文体”之主要原因。

“学案”体之发明,乃伴随“讲学各有宗旨”之宗派观念而产生,不同于《儒林传》、《高僧传》一类“人物传授”之学术观念。故选文之别择,与选文之安排,极见史家之功力。

理学有《伊洛渊源录》,”禅宗有《指月录》,皆学者所不废。而有能为一代之学术,涵盖于数百年者,一一条别其源流,则非兼具一般史学与专家史学两种条件不办;此所以黄梨洲(宗羲,字太冲,1610-1695)《明儒学案》之见重于世。

全祖望(字绍衣,号谢山,1705-1755)续修《宋元学案》,虽勤于收罗遗逸,有其难能,“辨宗”之功力,则远见不逮。

尤其朱子一生,教学之岁月既长,学问之方面亦广,学者问辨之方式,又仍如传统之重提示不重铺陈,以是其所遗留之庞大思想史料,其中之细密曲折,有极难加以驾驭分析者。

王懋兹(字予中,号白田,1668—1741)《朱子年谱》,胡适之称为年谱中之最善者,彼以毕生之力处理者,主要仅为专著与文集;至于《语类》之一百五十卷,仍是浩瀚难穷。清代考辨朱子思想历程者,所在多有,而所得盖仅。

至于企图以各种方式将朱子之言论分类,重新加以编辑者亦多,而价值皆不高。故朱子之经学,以有成书可以比对,世多知之;至于理学观念之系统,则但能得其大概;对于其真际,则难以将其相关之话语条别,予以反复而不紊之省思。

钱先生将朱子全部之著作中,有关“学术”与“思想”之部分,以一完整而各方面兼具之眼光,加以详细抄录,实是为日后朱子学之研究,奠立可资凭借之基础;与一般专就其思想所涉及之问题加以讨论者,有不同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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