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襄公十五年载: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堵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这一段的大意是说:宋国有人得到美玉,献给子罕。子罕不受。献玉的人说:“拿给玉工看过,玉工认为是宝物,所以才敢进献。”子罕说:“我把不贪婪作为宝物,你把美玉作为宝物,如果把玉给了我,我们两人都丧失了宝物,不如各人保有自己的宝物。”献玉的人叩头告诉子罕说:“小人带着玉璧,不能够越过乡里,把它送给您是用来免于一死的。”子罕把美玉放在自己的乡里,让玉工为他雕琢,卖出去,使献玉的人富有以后,然后让他回到家里。
工匠以宝玉为宝,子罕以不贪为宝,看似简单的选择各自的“宝物”,实则背后蕴涵着巨大的智慧,子罕不仅巧妙的推辞了宝玉,还让送玉者心悦诚服,避免被拒礼的尴尬。子罕身居高位,在其生活中面对的不仅仅是这块宝玉,还有各种各样的奇异珍宝,然而他却选择了以不贪为宝,坚守自己的洁净的心灵阵地,抵挡犹如洪水般的各种诱惑。
“以不贪为宝”,这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中丰富的廉政思想之一。诸如:《周礼》上说“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政,五曰廉洁,六曰廉辨。”后人又加个廉俭,构成“七廉”。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为“不受曰廉,不污曰洁。”等等。传统的廉政文化思想影响着一批批像子罕这样的良吏,“悬鱼太守”羊续、“一钱太守”刘宠、“风月尚书”徐勉等等。他们以其清正廉洁、高风亮节的崇高操守流芳百世,经久不衰。
唐·吴兢《贞观政要·贪鄙》云:“鸟栖于林,犹恐其不高,复巢于木末;鱼藏于水,犹恐其不深,复穴于窟下。然而为人所获者,皆由贪饵故也。”这是唐太宗用于训示大臣的古语,意思是说:鸟在树林中栖息,还恐怕树木不高,筑巢于树枝上。鱼生活在水中,还担心藏得不深,再为穴于洞窟下。可它们还是被人们所抓获,那是因为它们贪食诱饵的缘故。唐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对身旁的大臣训示时,先引用了这句古语,然后加以发挥说:“现在,臣僚们受到君皇的信任,身居高位,享受高额俸禄,就应当尽忠正直,行止为公,做人清白,那就不会有什么灾难。古人说:‘祸福无门,惟人所召。’陷身失败的人,都是出于贪冒财利,这和水中鱼、树上鸟有什么差别呢?我希望你们好好以这句话作为自己行动的镜鉴。”唐太宗说的这句古语,对当下来说也是值得引以为鉴的。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无不充斥着各种诱惑,如果没有足够的定力,没有一颗保持清正廉洁的心,稍有不慎,道德防线很容易被突破,从而内心开始腐化堕落,贪婪的*就会蔓延,直至侵蚀整个灵魂,走上一条不归路,其结果和那些被捕获的鸟儿、鱼儿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