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节、寿在民间一直受到人们重视。在长期的生活中,各地的婚丧节寿等已经形成了一种文化,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在很多人看来,婚事和丧事是不能在一起办的。在我国很多地区,有办理了丧事,当年就不能办婚事的风俗。人们迷信的说法是一家出了丧事,这一年就会不吉利,也就不能再办理婚事了。
上个世纪或是更早些的时候,在南方有些地区,一个家庭如果儿子定了亲,媳妇还没有过门,这时候恰巧赶上这家的父亲或是母亲死了,就有在父亲或是母亲举行葬礼即“成服”的时候举行婚礼,婚事和丧事一起办的风俗。
“成服”指的是盛服。封建社会乃至半封建社会,在举行丧礼的时候,亲属按照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穿上丧服,叫“成服”。其实也就是穿孝、戴孝的意思。
礼记·奔丧》:“唯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若未得行,则成服而后行。”
《礼记·奔丧》:“三日成服,拜宾送宾皆如初。”
宋王谠《唐语林·补遗四》:“三日成服,圣人之制。世有至五日者,非也。”
这些词句中都能见到“成服”这个词。
我国在丧葬方面流传着很多礼仪。在古代就有南礼和北礼之分。经过多少年的互相融合,其实现在都是大同小异的。一般说来,男女孝子们都要头戴孝帽,身穿粗白布长袍,叫“孝袍子”。子女孝衣不缝底襟。腰间系上麻绳或白布带子,谓之“披麻戴孝”。只有女婿,穿漂白布的孝袍子(不戴孝帽)。
南方有些地区在婚事和丧事一起办的风俗,在当地被称为“钻服”。
钻服的程序是:在成服之前,男女按照娶亲的程序,准备彩礼,邀请媒人和宾客,吹吹打打,热热闹闹地去女方家里迎娶新娘子,接嫁妆。
新娘子按照婚礼规定的程序,身穿彩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被接到男方家里。稍微休息一会儿,就要脱下彩色的衣服,或是说吉服,换上孝服,和新郎一起参加成服的仪式。
这时候虽然有旁人会照顾新娘子,但新娘子也要和其他戴孝的儿子媳妇一样,完成丧礼上的一切程序。丧礼完毕,婚礼也就结束了。
当天晚上,会放鞭炮,而后男女步入洞房。但闹洞房的环节就省去了。
其实这种婚事和丧事一起办的风俗主要是源于,过去的穷困家庭没有钱办婚事,为了节省开支不得已才采用的办法。毕竟这样做,可以省掉酒席钱和请吹打班子等的费用。
有钱的人家一般不采用这样的办法。但有的人家为了求一个丧事的圆满,表明有儿子有儿媳妇送其下葬,也会采用这种自以为体面的办法。
结语:婚事与丧事一起办,其实归根结底是穷闹的,现在很少有人家会采用这样的办法了。毕竟就是想采用,一般的女方也不会同意的。你说呢?(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