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制订一般是采用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运用在不同的学科需要对目标进行一定的聚焦,比如语文可以根据语文学科的培养重点,把教学目标分为语言目标、思维目标、价值目标。那么在信息技术学科中应该确定为哪三维呢?
首先分析一下信息技术学科的课程总目标,义务教育阶段信息科技课程坚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展学生信息素养,提高数字化胜任力。通过课程学习,学生要树立正确价值观,初步具备应用信息科技解决问题的能力,养成合作与探究的习惯,自觉践行信息社会责任,为成为合格的数字公民打下基础。具体来说分为四个方面:树立正确价值观,形成信息意识、初步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计算思维、养成合作与探究的习惯,发杨数字化学习与创新精神、遵守信息社会法律法规,践行信息社会责任。第一方面谈及价值观和信息意识,属于情感和认知范畴的目标,养成合作与探究的习惯,发杨数字化学习与创新精神、遵守信息社会法律法规,践行信息社会责任这些也归属于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剩下的初步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计算思维可以归属为知识与技能目标。所以我认为信息技术课程的三维目标可以分类为思维目标、技能目标、情感目标。
为了求证我的想法是否合理,我以“信息技术”和“专题学习”为关键字进行文献检索,仔细阅读相关文献中目标分类的方式,一篇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相关文献中把算法和程序设计中“分支结构”教学目标确定为:1. 了解现实生活中分支问题的自然语言描述,特别是类似程序设计语言的自然语言描述;能够使用流程图描述分支结构;体验分支结构在 ASP 脚本语言中的应用。2. 通过参与编写分支结构解决问题的过程,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通过对分支结构的分析和程序运行,让学生感受分支结构在生活中无处不在。3. 通过体验培养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自主探究能力;加强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解决日常学习生活中问题的意识。分析可见,他的目标制订比较贴合三维目标,也体现出了一些课标中要求的学生需要具备的能力,比如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利用信息技术解决日常学习生活中问题的意识以及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但是有些方面似乎没有照顾到,比如学生的计算思维能力,创新意识等。
最后,我认为我的目标分类是合理的,同时,在应用于不同的学习内容中时,也需要认真思考制订合适的教学目标,才能切实达到信息技术的课程标准。